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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闪击的规定,可以说,在现在的规则基础上,已经没有办法修改到简捷、合理、无纠纷的程度了,就像“时间三方共用”一样,必须冲出圈子,另选解决办法。原因就是设置的概念太多,现在就有成功、过程、阶段、完成等等。各概念互相制约、限制、甚至矛盾。解决的办法就是放弃概念化、理论化的设计、编排模式,改为条文化编排。达到让新队员一看就懂、就会,老队员要熟知。我国87规则就是这种编排方式,可供参考。打个门球,大众健身项目,别搞那么复杂,没必要去上门球学院,学那么多“理论”。裁判员等级的含金量可以不予考虑。
规则就是要规范击球员、裁判员的行为的。说明白啥叫闪击,咋闪击,啥叫犯规,犯规后咋处理,就行了。其中主要是犯规行为和处理,就像87 规则那样,逐条列出即可。其实,犯规也就是检错球(含时机)、踩错球、踩跑、击打自球他球没脱离脚(没踩住他球的移动不足一球距离)、他球脱离脚下等几种。其他如触球犯规,仍按相关条款处理。尽量较少犯规条款,不影响正常比赛、无不当获利的,就不列入犯规,别想法找击球员的毛病。如间接运动球、同时对多个球闪击等,可不列入犯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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