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5394|回复: 65

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12 19: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10月16日至20日,在桂林市城区举行(预赛分上、下半段进行,每个队只打两天)。
二、主办单位
桂林市门球协会
三、参加单位
凡被邀请或知道信息自愿前来参赛的各地门球队。
四、参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只设团体赛。
(二)各参赛队报名人数: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8人,(如有随队人员,请同时报来)。
(三)运动员条件:门球运动员的年龄、性别不限,但必须是身体健康,参赛人员必须到县级医院体检,适合本项目比赛。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把握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发生安全问题,责任自负,经费自理。
(四)所有参赛单位自行申办平安意外事故保险,投保费自理。
(五)报名:凡参赛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将参赛会费一起于9月16日前寄主办单位。凡按时寄到报名表和参赛会费后方可认定报名,予以编排。
汇款方式: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平山支行,收款单位:桂林市门球协会,账号:2103212109300008244或者邮汇桂林市乐群路20号桂林医学院乐群校区离退处转市门协办公室宋明收(汇款时请注明参赛队名)。
(六)报名地址:桂林市乐群路20号桂林医学院乐群校区离退处转市门协办公室,联系人宋明,电话:15907739965,邮编:541001,邮箱:270323375@qq.com;传真:0773—2828240或0773—2811698,舒宗安,电话:15295845990、(七)凡参赛队报名后,如撤消报名或不参加比赛,请在9月15日前电告报名处,否则参赛费不退,纪念品照发。
(八)报到:各参赛队务于10月15日15时前报到。报到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61号,桂林市荔苑宾馆服务台(基督教堂对面)。火车到桂林时,从桂林北站下车可乘100路到乐群路口下车,从南站下车可乘100路、99路公交车到乐群路口下车后往北步行200米即可到荔苑宾馆服务台报到。
联系电话:0773-2807147(总台)(传真:0773-2811698)。
联系人:舒宗安、宋明、王家德(13635189626),荔苑宾馆王春莉经理(13317633662)。
五、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国家体总、中国门协审定颁布的《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赛制: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
1、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赛,每组前2名的队出线。
2、第二阶段由预赛出线的队,再分组进行复赛,然后再参加决赛。
(三)比赛用具:球棒、号码布、教练员、队长臂章自备。各运动队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全国门球比赛使用器材的规定。
(四)为严格执行《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范执裁,组委会统一安排裁判执裁,不设随队裁判。
(五)各参赛队服装原则上要求统一,必须着平底运动鞋,以提高比赛的观赏性
(六)比赛场地:由于桂林市赛场条件有限,有人工草(多数)和少数沙土地两种球场,且分散,敬请各地球友见谅。
六、经费
(一)各参赛队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人交纳参赛会费60元,每队交纳裁判员会费150元。
(二)各参赛队的车旅费、食宿费、医疗费、旅游费自理。住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旅游协助安排。
住宿标准:三人标准间每间120元/天,双人标准间(小间90元/天,大间100元/天)伙食自便。报到时不按预定房间住宿的队,按预定交当天住宿费。
七、奖励:
(一)本届比赛按15%比例给予奖励。奖金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9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获奖队各300元,并列第五名200元。
(二)设道德风尚奖(每组一个队),凡预赛小组出线但未获得决赛权的队,均发给优胜奖状。
(三)凡参赛队员每人发纪念品一份(专业门球背包)。
八、须知
(一)各参赛队报名以汇费到位为准,只报名不汇报名费的队,不予编排。
(二)2018年10月15日下午3时,在荔苑宾馆大厅召开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桂林市门球协会
2018年5月4日
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                                      (公章)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备注
领队
教练员
运动员
住宿标准
40
45
50
联 系 人:                      县级医疗机构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2018年     月    日
一、           我愿意遵守本次赛事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感觉到有涉及个人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本人将立即终止比赛并及时报告赛事组委会。
二、           我充分了解比赛期间有潜在危险,以及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对发生不可预测的安全事故,均有自己承担。
三、           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式参加本次比赛。
四、           我同意接受承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常规急救和治疗,如送医院急救和治疗所发生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对以上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受益人法律责任。
队员签名:                         领队签名:
                                    2018         

点评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谢谢广西秋韵版主老师赛事报道!  发表于 2018-9-18 06:37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成功举办!  发表于 2018-9-5 20:31
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谢谢秋韵老师的详细报道。  发表于 2018-8-19 15:35
谢谢广西秋韵老师赛事报道!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8-8-13 16:13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8-8-13 08:16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8-8-13 06:26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8-8-13 04:23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顺利举办、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8-8-13 03:49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8-8-12 21:12

评分

参与人数 1票数 +2 收起 理由
欣望 + 2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8-8-12 20: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谢谢老师赛事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2 21: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谢谢老师赛事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4: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顺利举办、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4: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4: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5: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6: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已转发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6: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7: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林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8: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2018年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赛举办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08: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2018年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赛举办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11: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2018年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赛举办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12: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板主的预告,祝2018年桂林市第二十届“桂花杯”门球赛举办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3 12: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桂林市第二十届“桂林杯”门球邀请赛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4-4-24 20: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