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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门球规则的建议(一):开球进一门得分后,撞击他球为有效,应在两球停稳在界内后,获得续击权进入闪击过程。(可以特定规定为不算双杆;也可以按正常情况进门得分撞击球双杆,反正限双每场球双方只一次双杆)。理由:1、进一门后撞击球应有效;2、目前规定进一门后撞击球为无效,这与进场后有撞击他球的权利相矛盾:3、现行现定进一门撞击了的球为无效,而这个“无效撞击”使其滚动的他球又为有效移动,这又是矛盾的;4、现行现定进一门撞击了的他球,可再撞击,又与重复撞击矛看;5、若改为进一门后撞击球为有效,则与进二、三门得分后撞击球都有效、算双杆统一起来;6、一改使几个自相矛盾的问题解决了,关系也就理顺了。
以上当否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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