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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武陵山门球联谊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委员会(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武陵山门球联谊理事会 重庆市黔江区旅游局 重庆市黔江区门球协会 重庆市黔江区老体协 三、比赛时间 2018年4月22日-26日 四、比赛地点 黔江区武陵山门球场 五、参赛单位 武陵山区各地、州、市(区)、县门球协会,各会员单位 六、竞赛项目 五人制团体赛 七、参赛办法 (一)会员单位报队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8人(领队、教练兼运动员的计算在运动员名额内)。随队裁判员1人(二级以上,身体素质好,自备中国门协指定的裁判服一套),无随队裁判或随队裁判不符合要求的参赛队,须交纳裁判代聘费300元。 (二)比赛接纳100队参加。以收到报名表和参赛综合服务费的顺序为准,额满为止(报名截止日期4月10日)。 (三)各参赛队在赛区的赛风赛纪和安全责任由派出单位负责。 (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能适应参赛,应办理团体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比赛时只允许一人指挥,否则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处罚。 (五)比赛严格按照“全国门球竞赛纪律规定”执行,对以下行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等处罚: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决、以消极行为参赛、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16名进行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本次比赛共设奖金25000元人民币。其分配方案如下: 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26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六名各1200元,第七八名各1000元,九至十六名各500元。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15个。凡能遵守比赛规则、竞赛规程且赛风赛纪良好的球队,经组委会评定,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 十、仲裁委和裁判员 本次赛事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 十一、参赛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承办单位提供宾馆联系电话。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需将参赛费400元/队,汇至承办单位:黔江区门协王光华,开户银行:重庆银行黔江支行。账号:530101040005402。报到时领取发票。 (三)大会提供医疗服务,其费用由就医者自理。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承办单位,逾期不接受报名。重庆市黔江区门协联系人:王世平,电话:13896495327;杨香林,电话:13896819806、座机:023-79223923(传真)。 报名后不能无故撤销报名。如确系因故不能参赛,不退参赛综合服务费,并请在赛前10天书面通知大会组委会,说明原因,以便编制秩序册。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1)裁判员报到:所有裁判员均于4月21日17:30前自行到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山门球场办公室报到处报到,4月22日上午8:30举行裁判培训并分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裁判员,大会将不安排执裁工作。 (2)参赛队报到:4月21日17:30前到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山门球场办公室报到处报到,4月22日14:30召开组委会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3)理事会班子成员于4月21日报到。 (4)报到要求:运动队员报到时,须出示2018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居民身份证原件、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不得参赛。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黔江区文化委员会(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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