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体〔2011〕91号
市体育局关于命名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文广新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市属协会: 根据市体育局《关于创建城乡社区体育俱乐部工作的意见》(镇体[2008]37号)的精神,对各地申报建设单位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研究,决定命名句容梅花门球俱乐部等8家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市级体育健身俱乐部在组织领导、体育活动、队伍建设、场地设施、经费管理、执行章程和各项制度等工作中安全高效地有序进行。 二、对每个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扶持三年,每年1万元。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确定的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实施。要广泛开展活动,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主动承担体育部门赋予的任务,努力为广大会员和群众提供服务。 三、加强对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动态管理。每年将对俱乐部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能达标的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达标的,市体育局将撤销其命名及资助经费。对检查优秀的建设单位,将优先考虑申报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附件:2011年镇江市市级城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抄送:省体育局群体处、市财政局有关处室、各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附件: 2011年镇江市市级城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名单
1、句容市梅花门球俱乐部 2、扬中市宝岛乒乓球俱乐部 3、京口区健康路街道康乐体育健身俱乐部 4、镇江新区惠丰篮球俱乐部 5、丹阳市延陵镇体育健身俱乐部 6、京口阳光世纪花园赛木兰健身俱乐部 7、润州区木兰健身俱乐部 8、丹徒区桥牌俱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