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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戈壁梭梭2 于 2017-12-29 18:42 编辑
“续六”我提出要打造中式门球,必须制定一部好的规则,讲了三条,但尚未涉及具体问题,只是讲了些指导思想方面的问题,本帖将以序列贴的方式逐一探讨规则的具体问题。
规则具体问题探讨 1——场地问题。
一、要表明场地的质地(即什么场地)。
国际规则的表述:门球场地为由限制线圈定,呈长方形,无任何障碍物的平坦表面(烨鹤译本);我国现行规则的表述:比赛场地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通称场内)和限制区,地面要求平整。两者的表述大致相仿,都表明是长方形,要求表面平整(“地面”的用词不够严谨),没有对场地的质地作出规定。我主张我国的规则要表明球场的质地是沙场、人造草场和天然草场,并以沙场、人造草场为主。任何体育项目都有各自运动的特点,都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场地做出相应的选择,比如,足球场地不能是硬板地,否则无法控制球,因此,天然草场最适于;相反篮球就不能在草地上打,这样,球落地没有弹性,无法运球,必须是有弹性的硬板地;槌球(门球)运动的特点是,球要走直线,其阻力大小要均衡,很显然最适应这一要求的是人造草坪场,其次是沙场,天然草场也可以用,但严重影响技术水平的发挥。国际规则没有明确用什么场地,但实际国际比赛都指定必须是天然草场。我国的规则也没有明确是什么场地,但几十年的实际情况是,先是沙场为主,人造草场发明后,逐步走向人造场为主(起码大型赛事是这样的)。事实上我国场地的使用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规则应该理直气壮的予以表明。建议将原表述改为:比赛场地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通称场内)和限制区,质地为沙场、人造草场和天然草场,以沙场、人造草场为主,其表面平整、阻力均衡。
二、三门一柱及位置设置暂不改动。
日本式槌球即现代门球对欧美式槌球的革新,带有实质性的改动主要是两条:一是将只限分不限时改成即限分又限时的25分制;二是将6门1柱(英国)或9门1柱(美国)改成3门1柱,且不再是直行,而是类似三角形。我为什么提出暂时不动,因为门的多少不是铁定的天条,在它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是经常变动的。法国时代最初只有打球撞桩,就没有进门的问题,后来(经过多年不清楚)才有人在街道地面上安上半月形的拱门,用槌打球进门,再后来又将两者结合起来,即进门又撞桩,门的数量没有见到文字记载,从图片看只有一个门。到欧美时代,门的数量增长到6至9个,到日本时代,又减少到三个,将来会不会又有增加,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事实上,前几年我国已经有人提出“改三门一柱为四门一柱”,具体地说是在三线中距线三米处增设一门。日本将门减少是凸显战术,让战术处于主带地位;如果改成四门一柱势必会凸显技术,技术很可能上到主导地位,将来会不会有这样改动,我看不是没有可能性。但是,我的态度是,目前还不宜写进规则,时机尚不成熟。
三、建议“开球区”置于比赛场地之外。现规定开球区的一条长边与四线重合,道理是什么,不重合不行吗?开球应该是未进场的球从比赛场地之外的开区通过一门进场,两条边线重合,球放在这条重合线上,可以算是在开球区,但实际已经是在比赛场内,这还是未进场的球进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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