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门球协会 关于举行重庆市第二十一届基层门球比赛的 通 知 各区县(自治县),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门球运动的发展,丰富基层体育活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1月26日至29日,在江津区举行重庆市第二十一届基层门球比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第二十一届基层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重庆市门球协会 2017年9月27日 重庆市第二十一届基层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门球协、江津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江津区门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11月26日—29日在江津区门球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门球协会,单位会员门球协会。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队数:各单位报队不限。 (二)报名人数: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8人。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须是一个基层单位的在职或离退休职工,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5岁(194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市门球协会会员。 (四)各参赛队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五)各参赛队交参赛报名费300元。 (六)报名:各单位须将报名表打印后(手写无效),加盖本门协印章,于11月10日前传真或电子版发至市门协。 电话/传真:63859290(办); 联系人:余晓琳(电话:15823514522)、洪洁(电话:13500331336)、胡廷敏(电话:15123957263) 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接受报名。凡临时不参加或赛前因故要求更改者,按重庆市门球协会重门协字(2007)017号文件《关于下发重庆市门球竞赛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 江津区门协联系人:施治萍 (电话:13500388216 ) (七)报到 各队于11月26日到江津区门协(门球场)报到。下午3点在门球场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及裁判长联席会。报到时交参赛报名费,同时交验身份证、会员证。 (八)各代表队必须统一运动装、平底运动鞋(穿布鞋、皮鞋及着装不统一者不予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比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比赛用具:球、棒、各队员号码标志、队长、教练员标志等自备,各队使用的器材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方可使用,比赛用球由承办单位提供。 (四)比赛在人造草坪场地上进行。 (五)凡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九、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按有关文件回原单位报销。 十、仲裁与裁判 (一)仲裁、裁判长由重庆市门球协会选调。 (二)各参赛队须选派一名二级以上裁判员(70岁以下)担任裁判工作,未派裁判员的队交代聘费200元,随队裁判员于11月26日上午8:30到江津区门协会议室报到,报到时交验裁判员证、身份证复印件。9︰00学习,不按时参加学习的裁判员不予安排工作,各裁判员自带市里统一的裁判服、白色平底运动鞋及裁判用具等。 (三)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四)各队选派的裁判员费用由各单位报销。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门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