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门球冠军总决赛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促进北京市门球运动的发展,门球冠军总决赛的举办是一场高水平的球技交流活动。为更有利的促进北京市门球运动技、战术水平的提高。经北京市门协办公会决定,于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地坛公园门球场,举办北京市团体会员八支球队单循环门球冠军总决赛。 一、冠军队:(按赛事日期先后排列) 中复康一队、东城地坛队、中航奥通队、东城友联队、东城地坛三队、花乡六圈队、顺义二队、2016年总决赛冠军队通州五队。 注:凡是重队名的冠军队,取赛事日期靠前面的一次。 二、参赛办法: 1、2017年北京市门球协会组织的门球赛、邀请赛、锦标赛10项赛事获得第一名并具有北京市门协团体会员资格的门球队。按获得第一名时的球队队名及上场队员,七队员只允许更换1名队员(不含专职教练员)。上届总决赛获得冠军的队,在参加本届冠军总决赛时,正式上场五名队员只允许更换2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每支运动队5--7人,领队、教练员各1人。如教练员兼运动员,则计算在运动员名额内。
4、各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 5、为了确保安全,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参赛。如发生人身意外伤病事故由各报名单位负责。
6、报名费:每队300元,凡报名手续齐全者参加抽签定位,编排后不再办理退出事宜。 7、报名时间:请于10月29日前,向市门协办公室报名。过期不报名额作废。 联系电话:13501170305 。 三、竞赛办法:
1、执行2015年《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为提高球队技、战术和竞争水平在每场比赛最后10分钟时,执行附则规定,采用计时员10秒钟计时的办法。 2、单循环赛制,排出名次。 3、未列入球队参赛名单及不符合参赛条件者不得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不得跨队参赛。如发现有违规参赛者,按参赛场次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判对方队10:0获胜。 4、比赛用球棒,运动员、教练员和队长标志,由各队自备;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5、竞赛严格按照规则中“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规定执行,对于无理取闹、不服从判决;无故弃权;打假球、消极比赛等行为,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罚金,北京市通报等处罚。 四、奖励: 冠军队(第一名)获总冠军流动奖杯,奖金1500元;第二名奖金1000元;第三名奖金800元。第一名至第八名均发名次证书。 北京市门球运动协会 2017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