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转发的最近在2017年10月10日的【门球周刊】上发表的青风山上的文章。我很赞同青风道长的观点。这10秒的规则在执行中可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为什么,因为执行难啊。
十秒,可恶的十秒! 门球,这劳什子传入中国,原本是安抚那些退下来,怕他们无事可做而找事做,起到“熊的服务”而应运而生的一项娱乐工具。中国八十年代的门球人,那可是身份高贵,或叫“对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人。他们那时打门球,车来车往,球锤、衣服都是统一发放的“福利门球”。 后来,老的打不动了,新的上来了,“福利”也就渐行渐远。再后来,不单是“娱乐”了,要“竞技”了,于是要“快节奏”了,出现门球规则的“十秒”了。 客观地说,“十秒”规则的产生,原本就是“酒后怀胎”,自然“先天不足”。“十秒”何时算起,击球还好说,你唐老鸭似的快跑或你膝关节僵硬地一偏一倒地移步上前,都叫“动作连贯,无故意拖延”之迹象,不记时,到自球前了,可“记时”了,但又规定“由裁判掌握”,这就成了裁判的“人情判案”,顺眼的,他可迟呼“八秒”或不呼“八秒”;不顺眼的,你明明才5秒,他就在你身边压低声音喊“八秒”,叫你心烦意乱,手发抖,如同鬼子进村扫地雷似的出现“摆幅过大”。于是,这“十秒”就成了裁判进攻不顺眼者的矛,也同时成了对顺眼者“示好”的盾。凡事,它既可是“矛”,它也可是“盾”,人情性质的“灵活掌握”就来了。 由此观之,“十秒”使运动员不满意,常常有架可吵,即使裁判公正,还是总疑人偷斧似的认为别人不公正。 而作为“法官”的裁判呢?也有“打不出来的喷嚏,说不出来的苦“,特别是最后五分钟,呼”八秒“吧,击球方不满意,认为裁判受了贿,或叫"舔了对方的屁股”,不呼“八秒”吧,对方不满意,认为裁判事前有勾兑,下来要“分赃”。看来,裁判常被“十秒”的烈火而烤得焦头烂额,“耗子钻风箱,两头受气”。 综上所述,这“十秒”的规则,可谓“恶法”,可,存在即合理,自从规定“十秒”以来,为什么门球比赛仍能有声有色的进行呢?你、我扪心自问,门球比赛并不因“十秒”而受挫,是因为“我们不理睬它”,或叫“我们对规则的执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分球,你从2角分一杆球到4角,你先要去二门前去捡被撞击的他球,再去4角去闪送他球,再撞击自球,这要多少秒?所以,“十秒”的规定,本意是,你比赛不要太慢,能过的去就行,不可认真。如果你要认真,拿秒表来“机械化”,去除人为因素,可,问题来了,何时开始按秒表,按早了,有人吵,按迟了也有人吵。 也许,你会说,有办法呀,“公正始于透明”,照篮球规则来,拿进攻的秒表放在记分牌旁,大家监督。那,更糟糕,认起真来,那“十秒”能行么?比如,上述那杆分球。你说,分球除外,那,又要定出一个分球的规则来,又定一个分球的计时标准,你烦不烦?本来门球规则的执行就是“外行看不懂,内行吵不休”,你还要来“添乱”? 那,,怎么办?答曰,维持现状。对“十秒”的规则,不可不认真,也不可太认真。“十秒”就是一种节奏,就是一种推动门球比赛要连贯进行的催化剂,这药的剂量,要靠裁判出以公心来掌握,这叫“膏药同是一剂,各人的熬炼不同”。 我曾经,就是今年,在四川的新都举办的“成渝经济区门球赛”时,有过想法。1,既然“十秒”名存实亡,那就规定为“30秒”,打4.2轮,以防你进了一门,干脆站着,望天边浮云,欣赏风景,10分钟了才进二门。2,为免裁判因“十秒”而为难,里外不是人。3,打4.2轮,是为了比赛公正。5轮会超过半小时,4轮会使失利方在3.5轮后就知道大势已去,而罢赛。4.2轮,就是在第5轮的4号球收杆。 出人意料的是,那次比赛,那么多队,报名费都汇到我的银行卡上了,见这奇特的规程,他们一片抗议之声,说我“不严肃”,“异想天开”,坚决要“十秒”。我说,乒乓比赛的那发球,没规定时间,也进行下去了,我这还有个“30秒”呀。那乒乓球的发球,有的就把腰弓着,眼鼓着,就不发球,等的对手心慌,恨不得绕过桌去打他一顿,可,规则就是规则,比赛还是进行了呀。他们哪里听得进去,坚决要改回来,我忙遵循“祖制”改回来,得以比赛能进行。 这,使我警醒:我们面对的门球人,大多数都是老年人。他们什么都要讲究个“习惯”,椅子摆放在什么地方,朝南还是朝北,那是有规矩的。老花镜要放在什么地方,到时才好找,那也是有规矩的,乱来不得。鲁迅说过类似的话,许多老年人都讲“习惯”,习惯了,你就是要移动他们一把椅子都难。你要移动椅子,你先别说移动椅子,你说你要毁他一间房,于是谈判,你说那就毁一堵墙,再谈判,于是,大家都是胜利者,能移动椅子了。废除“角度双杆”,就是这样,许多门球人抗议,声称“不打门球”了,现在呢,不照样打得风生水起么。但,这要领导的英明决策,看看,领导,我们尊敬的领导,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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