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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海雷霆 于 2017-10-15 20:12 编辑
打开2015门球规则,只要你仔细研读,就会发现其中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条目内容,例如整个规则结构混乱,内容条理不分明,双杆的定义画蛇添足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网友们在《中国门球网》提出了很多修改建议。那么,最需要修改的第一内容是什么呢?
我个人认为,最需要修改的第一个内容是双杆球定义。2015门球规则对双杆球这样定义:“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过程中,如果在门前或门后又撞击了他球,则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球)。”这个定义存在两点错误,一是与国际门球规则有关自球过二三门打成双杆定义相悖;二是定义的前部分(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过程中,如果在门前或门后又撞击了他球)已能完全确定双杆含义,定义的后一部分(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显得多余,其作用仅仅存在特意去照顾技术水平低的行为。
因此,2015规则双杆定义最让人质疑,应该列入最需要修改的第一个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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