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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城教体发〔2017〕26号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城口县2017年“庆国庆、迎重阳”
职工门球比赛的通知
县属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及门球爱好者:
为推进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经县教委(体育局)研究,决定:于2017年10月21日至22日在县门球场举办“庆国庆、迎重阳”职工门球比赛,欢迎各单位组队参赛。
附件:“庆国庆、迎重阳”职工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此页无正文)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2日
附件
城口县2017年“庆国庆、迎重阳”职工门球
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城口县门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21日—22日在县门球场举行。
四、参加范围
县属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及门球爱好者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队数:各单位可报1-2个队,门球爱好者可联合组队。
(二)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8人(教练员兼运动员须在运动员名额内)。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在职、离退休职工或居民,运动员年龄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80岁以下(193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性别不限。
(四)各参赛队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参赛队员均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签订家庭成员意外伤害担保承诺书。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份,字迹清楚,于9月28日前寄(送)县门协刘平(手机:13996669360)、符松(手机:18183160131):徐孝田(18983530898)。
(二)各队于10月20日下午15点至20点在县门协报到,联系人:韦超、徐孝田。10月21日上午8:00裁判员学习、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制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单循环赛(抽签分组),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如参赛队少于7支队,则实行大循环决出相关名次。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徽章。
(四)比赛用球及球槌须是中国门球协会2017年度认定器材供应商产品。
(五)比赛在人工草坪球场进行。
(六)比赛时只允许一名教练员指挥,违反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七)凡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设“庆国庆、迎重阳”全民健身体育道德风尚参与奖(纪念品)。
十、费用
各参赛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一、仲裁、裁判长(员)
(一)仲裁由钟海、韦超担任、裁判长由徐孝田担任。
(二)裁判员由县门协统一安排担任裁判工作。裁判员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和裁判证。裁判员于10月21日上午8︰00学习,不参加学习的裁判员不予安排工作。
(三)裁判员自带县门协统一裁判服、白色运动鞋及裁判用具等。
(四)裁判员费用由门协按相关规定统一支付。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门球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城口县2017年“庆国庆、迎重阳”
职工门球比赛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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