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7-8-9 10: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利川晨曲 于 2017-8-9 20:37 编辑
1、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他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2017年湖北利川市第七届百队门球大赛。
2、我充分了解本次赛事期间有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伤害或事故......。
---------------
有第1条里面的红字做前提,说明身体没问题,既然身体没问题,风险来自何方?
有第2条里面的红字做前提,就应“将立刻终止参赛并告知赛事组委会”吧!(既然赛前就已经“充分了解”有潜在风险)
注:其实老年突发疾病,是事先估计不到的,但对比赛项目本身的风险是事先能估计的,例如:拳击会死人,赛车会撞车等。运动项目的风险,是不能回避的,是明知而勇于挑战。运动以外的风险,是可以回避的,既然预先充分了解,就应该回避。“风险”两字,是指赛事本身,身体出现状况,并不是赛事引起的,所以把身体出现状况说成是赛事“风险”,不恰当,说成是“事故”也不恰当。我前面用的“事故”,是指各种意外的综合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