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1631|回复: 19

甲裁与乙裁的职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8-2 21: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裁与乙裁的职责
  《门球之苑》2017第七期第44页有这样一篇文章,
《甲乙裁站位、换位的时机和注意事项》,文章里第三条:甲裁、乙裁的职责与权利
甲裁:负责观察击球员击球时的动作规范与否,击球后跟自球跑动观察并负责宣判击球结果(如:撞击、过门、撞柱、出界等)。
乙裁:负责观察击球后发生的情况,跟他球跑动,必要时做出宣判(如:他球出界等)。
我对该文所述有三点疑问:
疑问一、在门球比赛中,“甲裁负责观察击球员击球时的动作规范与否”
我认为,裁判员没有义务去规范击球员的动作,只注意看他击球是否犯规。
疑问二、“击球员击球后,甲裁要跟自球跑动观察并负责宣判击球结果(如:撞击、过门、撞柱、出界等)”
我认为:甲裁只负责观察击球员击球时是否犯规,击球后如果还有续击权(或闪击权),还要继续观察他走动中是否犯规。宣报结果(如:撞击、过门、撞柱、出界等),那是乙裁的事情。因为,乙裁离他球、门、柱、出界最近,最能看清楚结果的。何必把甲裁搞得那么累,而乙裁还闲着呢?这就叫铁路上的警察各管一段。
疑问三、“乙裁负责观察击球后发生的情况,跟他球跑动,必要时做出宣判(如:他球出界等)。”
我认为,乙裁负责观察击球后(或闪击后)所发生的情况,是乙裁的职责所在,并宣报(或宣判)所发生的情况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主裁与副裁既分工又合作,默契配合,巧妙交换甲裁与乙裁的角色,就能顺利完成本场的执裁任务。
以上看法是否妥当,请老师们斧正。



点评

谢谢老师报道。祝您开心快乐,幸福安康!  发表于 2017-8-6 06:07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金钱 +10 收起 理由
绿衣使者 + 10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7-8-2 22: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
所谓裁判法,其实是裁判员工作要领。
裁判法规定的甲乙裁分工和换位,是原则指导,例如跑动路线,有时球只移动半米,根本不能按法的规定跑动,又如,击球后他球微动,自球走很远,也有时自球移动很少,他球被顶出很远,而裁判法并没有一一说明如何跑动和换位。
无论跑动和换位是否按“法”的推荐办,裁判的效力丝毫不受影响。
所以我以为两裁判最重要的 配合,是宣判的互相补充,无论谁负责,有不及时时,另一位尽快就补上!
所以,我以为,没有必要细扣换位和配合,无论门球之苑的文章写些什么,都是读裁判法之后用自己的话表达一番,决不会也不可以有新内容。

点评

谢谢老师报道。祝您开心快乐,幸福安康!  发表于 2017-8-6 06: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 22: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华鹤老师的观点,也谢谢大跃进老师能提出问题供大家讨论。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7-8-6 06: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 23: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华鹤老师的观点,也谢谢大跃进老师能提出问题供大家讨论。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7-8-6 06: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3 10: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攀登 发表于 2017-8-2 22:44
同意华鹤老师的观点,也谢谢大跃进老师能提出问题供大家讨论。

支持!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7-8-6 06: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3 1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华鹤老师的观点,也谢谢大跃进老师能提出问题供大家讨论。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7-8-6 06: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3 13: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华鹤老师的观点,也谢谢大跃进老师能提出问题供大家讨论。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7-8-6 06: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3 15: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195458dnhn24rkhk9ho9mx.jpg

学习了!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7-8-6 06: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3 15: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报道。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7-8-6 06: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6 06: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报道。祝您开心快乐,幸福安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8 05:0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师的想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5-6-20 08: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