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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急需简化。2015修规时,公布过修改原则,其中就有简化规则。但结果体现简化的只有两处:一是取消了比赛开始的手势(我国从来没用过,%99的人并不知道有此手势)二是把“比赛还有XX分钟”简化成“还有xx分钟”少了比赛两个字。
其实,需要简化、也能简化的地方多得是,比如闪击,规则文字就有6页(30——35页),我国第一部规则,闪击只有一页多,不足2页。根本见不到“闪击成功、闪击完成、闪击过程、闪击阶段”这些烦人的、没用的概念。也没有罗列若干条“允许”的行为。建议参照我国第一部规则,将这些统统去掉,不犯规的,就是允许的。去掉闪击过程犯规一律自球放界外的规定,改为停杆。犯规条款大部分保留,另外把闪击击打自球后他球没有脱离脚的控制、或自球脱离了脚的控制,列为犯规,取消10厘米的规定。
修改规则必须下决心真改,改有用的,不能应付,如此简化规则,将越简化书本越厚、越简化越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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