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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法执裁还是依权执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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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06: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有网友推荐范小东老师执裁举措:当界外球进场将要撞击场内球时,我(裁判员)就用脚将球踩住,宣判该球出界,呼叫下一号继续比赛,然后再摆放这个球”。并展开讨论。
我的看法如下:
执裁如执法,执法者都是'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而在界外球进场没撞击他球之前,就用脚踢出场外。这是极其武断,可以说是暴力执裁。同时极易引起对方质疑,造成比赛纠纷。此举,往小处说,执裁水平不高,往大处说,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法官说你杀人你就杀人,裁判说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就撞击。真是强盗逻辑。

点评

裁判不能这么做。  发表于 2017-4-14 11:00
这位裁判可是大牌名人(国际级),而且,是学习班上给人授课的老师啊!  发表于 2017-4-14 10:52
这样的裁判员重新进裁判员培训班学习后再上场执裁。  发表于 2017-4-14 06:25
发表于 2017-4-14 07: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糟老头 于 2017-4-14 07:54 编辑

我不同意范晓东老师的执裁举措,支持楼主的评论观点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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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08: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观点。'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这本是任何比赛规则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不言而喻的原则。但是新规则出来取消了 “据实判定” 的原则,又加了几个不能问,导致门球人对'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原则的是否存在的质疑。
这是门球新规则最原则性的错误,不改是不行的!

点评

赞同楼主!谁人无错,错了就改就好。 请九头鸟老师可否来到网上澄清一下事情真相!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4 10:58
支持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7-4-1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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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10: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7-4-14 08:15
支持楼主的观点。'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这本是任何比赛规则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不言而喻的原则。 ...

赞同楼主!谁人无错,错了就改就好。
请九头鸟老师可否来到网上澄清一下事情真相!谢谢!

点评

初学者[/backcolor]老师和我介绍的情况,大同小异,而且范都是在众多裁判员面前讲的,并不是两人的私下交谈。 不知泰虎老师要范晓东澄清什么“事情真相”?要么就是怀疑初学者[/backcolor] 和我说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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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08: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7-4-14 10:58
赞同楼主!谁人无错,错了就改就好。
请九头鸟老师可否来到网上澄清一下事情真相!谢谢!

           初学者老师和我介绍的情况,大同小异,而且范都是在众多裁判员面前讲的,并不是两人的私下交谈。      不知泰虎老师要范晓东澄清什么“事情真相”?要么就是怀疑初学者 和我说了假话。
        网上介绍有关情况,只是一个交流,并未强迫要求他人照此执行。 网上的网友们对范的办法有质疑,属各自的理解,也是正常现象。
        但愿范能出面澄清事情真相”!



点评

硒都门球老师您误会了,我觉得其他人并不一定全知道九头鸟当时讲这些内容的具体想法和语言环境是什么,如果没有其他语言环境,自己也应该再谈谈个人意见,与大家交流,他是地方版主,中门网的热门网友啊,假如认为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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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10: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观点。'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这是任何比赛规则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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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11: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大的名人也要文明执裁啊,恐怕只是个有名的名而不是一个明白的明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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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22: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7-4-15 08:46
初学者老师和我介绍的情况,大同小异,而且范都是在众多裁判员面前讲的,并不是 ...

硒都门球老师您误会了,我觉得其他人并不一定全知道九头鸟当时讲这些内容的具体想法和语言环境是什么,如果没有其他语言环境,自己也应该再谈谈个人意见,与大家交流,他是地方版主,中门网的热门网友啊,假如认为网友的批评是正确的,那也应该在网上澄清一下影响啊!中门网是讨论问题的平台,应该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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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6 05:4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就改,有错必纠,做一个为门球人服务的好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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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6 09: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应依规执裁、依规判罚,不可主观臆断。支持楼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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