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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达州市“庆三八”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 承办单位:达州市门球协会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 三、 协办单位:宣汉县门球协会 宣汉县天生镇仙桥社区。 四、 竞赛时间:2017年3月9日至12日。 五、 竞赛地点:宣汉县天生镇仙桥社区门球场。 六、 竞赛项目:五人制团体赛。 七、 参加单位:(共11支队伍) 市级机关、达 川 区、通 川 区、万 源 市、大竹县、开江县、渠 县、 宣 汉 县、天生中学、仙桥社区、达州园丁。 八、 参加办法: (一) 每队报领队一名,裁判员一名,运动员五名(可酌情选派1-2名男运动员参加)。由于天生镇是新成立的两支门球队,尚无女队员,特规定每队只要有一名女运动员就可参赛; (二) 运动员年龄不限; (三) 运动员必须经医院体检为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竞赛期间出现伤病或意外事故,涉及到经济方面的问题,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所在队只负责协助处理。 九、 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颁发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 场地:比赛在20X15米人造草坪门球场举行; (三) 本次赛事采用单循环方式决出1—11名; (四) 比赛所需球槌、教练和队长标志各队自备,比赛用球和号码布由承办单 位提供; (五) 参赛队必须服装整齐,上场比赛须穿平底运动鞋。 十、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三名,分别颁发名次奖金和奖牌,其余各队颁发优秀组织奖、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240元,第五名22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80元,第八名160元,第九名140元,第十名120元,第十一名100元。 十一、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苟显华担任;各参赛队须派一名身体健康且熟悉《门球 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二级以上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裁判员不足部分由市门协选调。上场执裁穿白色裁判服、戴白手套、白太阳帽。 十三、报名、报到 (一) 报名:自通知发出后至3月1日止,可通过QQ或手机短信报名至达州市门球协会。 联系人:苟显华 QQ号:1506550679 电话:15328916619 王中友 QQ号: 843932022 电话:13508257231 (二) 报到:各运动队及随队裁判员于3月9日下午15点前到宣汉县天生镇仙桥社区门球场报到。16点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 十四、经费:各参赛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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