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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底,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关于群众体育讲了一段精彩的话:“在群众体育发展上,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让群众组织群众自己的群众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把赛事办成老百姓的节日”。短短不到百字,“群众”二字连续出现了六次,说明了什么?有什么值得我们深思、领会并认真贯彻执行的东西? 回顾门球在中国发展的历程,这个问题应该是很清楚了。门球作为深受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喜欢的群众体育项目,虽然它是一个舶来品,但在中国发展迅速,除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门球自身具有的草根性质是一个重要因素。 初期和中期,赛事主要是由政府或是政府性质的组织来组织。发展到后来,民间赛事逐渐成为重要的补充,其中不乏跨地区甚至带有全国性质的大型赛事,其竞技水平之高不压于政府组织的赛事。而大量的小型的就地就近的群众自己组织的赛事,更具有普遍性,也更受普通门球人的欢迎。
在这种形势下,体育总局局长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说出那段精彩的话应该是十分及时和正确的。这句话,点出了群众体育的本质,带有正本清源之义。
这句话,也给作为群众体育组织的各地各级门协更大的权力和责任。提醒我们必须不负历史使命,切实把群众喜闻乐见的门球赛事搞好,真正把这个赛事办成门球人的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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