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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没有考虑到人的脚有大有小、有宽有窄,踩的自球位置在脚下有前有后。有的队员脚有25厘米,如在脚下中部或后部离脚尖已大于10厘米,这样闪击时他球出脚尖、甚至不出脚,自、他球就夠10厘米了你说他犯规了没有?为了量10厘米,裁判员用球槌上的刻度量,或用自己预先自制的卡尺量,或在自丶他球之间看能否放下一个球,等等。裁判员难办,队员有疑议,队长站立远又看不见,还增加两队矛盾。有的要求10厘米,有的又不要求10厘米,压边线闪击、对中柱闪击就又不要求10厘米,这又是两个特例很不统一。
我认为:闪击时他球离开脚就可以了。这样,一说就𢤦,一看就会,简单明了,减少了许多矛盾,裁判员又好操作,何乐而不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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