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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击犯规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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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21: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春风拂柳 于 2016-11-5 21:32 编辑

闪击时,它球滚动一段距离。(或远或近)自球从脚下滑脱,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它球行程超过10厘米,自球才滑脱,它球的移动为有效移动。它球停在静止位置不动,自球拿出界外。好像规则也是这么讲的。((3)如果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则他球移动有效。 )可是在实践中,裁判一般都判为自球拿出界外,它球放在闪击时位置。专家也是这么解释的。究竟怎样判罚才正确?有谁见过自球它球同时脱离脚下的情况吗?我认为: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同时脱离脚下的,只不过二球摆放位置前后不同,再加上闪击时二者相互撞击过程有着反作用力,才表现为先后之分,闪击力量越大,二者之间反作用力就越大,就会表现出它球滚动距离较远,自球才脱离脚下。反之也然。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实际上二球是在球锤击打自球时的同一力量作用下脱离脚下的,并不是自球在它球滚动一段距离后,自脚把自球挤出脚下的。(这种情况或许有,但决不会和上面所述的现象一样。)一己之见,供大家参考。

点评

老师说得有道理,支持。  发表于 2016-11-6 06:51
闪击时会出现多种情况。老师所说是其中之一。新规规定,被闪他球未停稳、未出界、未撞柱,自球脱离脚,都属闪击犯规,闪击失败。处理:自球放置界外,他球放回踩球位置。  发表于 2016-11-6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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