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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门球狂人

遗憾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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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1: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运动为何会出现一些不按常理出牌的现象?
值得中国门协重视、进行认真总结与管理。
此风气不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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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1: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联赛组委会已发27号文,免去了狂总的宣委主任职务,正在向自绝于门球人的道路上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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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赛组委会已发27号文在哪里可以看到?  发表于 2016-10-1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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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1: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应该不是某一个人说了算

        又要看戏了.
               请大家不要也不应该只迷信某一个人,个人认为,如果发现规程规定的很繁锁的决定名次办法不合理,当然可以及时修改.修改也只需要经裁判委员会的几个"常委"讨论决定,报组委会审批后是完全可行的.再与宣委会没有絲毫关系.
         为了这一变动,狂人在这发表退出联赛宣委会的声明实属不妥.要真心退出,只要向联赛组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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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也只需要经裁判委员会的几个"常委"讨论决定” ,错了,赛到一半修改就是错的,犹如定金已付再 涨价!  发表于 2016-10-1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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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3: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刘要冷静,不能退,你一退就成了局外人,说话的份量就没那么举足轻重了,在组委会内有意见分歧很正常,只要自己据理力争,尽到自己的职责就成,相信大家都是为了门球运动有个好的发展前景在努力,愿望都是共同的,意见是多样的,为了门球运动的发展,牺牲小我顾全大我,门球运动的未来一定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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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射出的子弹是能射中目标的!不是经常说:“百发百中”嘛!别忘了,狂总牌是狙击手啊!  发表于 2016-10-1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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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5: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一凡 发表于 2016-10-10 11:25
联赛组委会已发27号文,免去了狂总的宣委主任职务,正在向自绝于门球人的道路上狂奔......

我的天哪!正在向自絶于门球人的道路上狂奔。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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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5: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乡快乐人 发表于 2016-10-8 17:34
  中国门球,之所以打门球人员一直大幅度衰减,门球接班人贫乏,就是与政策有绝对的关系。“朝令夕改”不 ...

联赛组委会是民间的机构,不要把他和半官方性质中国门协的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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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烨说的对!民间组织,不过,民间组织也应有个规矩!其实,民间组织的人更懂得“一是一,二是二”又变又改是一群亡流习气,是君子:说一不二!  发表于 2016-10-13 18:23
从联赛规程看,主办单位,与以往中门协举办的大型全国赛事一样,应属官办或半官办吧?  发表于 2016-10-11 14:55
三、赛事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银龄传媒 中国门球联赛组委会   (三)协办单位:各参赛俱乐部所在省市门球协   发表于 2016-10-1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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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7: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老师您好.
          您是一位有高学历和学位的门球爱好者和研究丶探索者.也是对门球规则及理论文字语句的推敲者;对语言丶文字认真钻研很负责任的人.我很敬重您.
           你说我"错了",我认为没错.为什么明明错了的事不可以马上,及时立即纠正?你已承认某某等人是专家,他们確实是门球家.关键老师是体育专业的行家;周正是获得门球囯际裁判员资格认证的大学教师(授),王洋等都有国际认证资历..专家都认为不妥丶不当,甚至不对之处及时纠正有何错了之理.


          国家的行政法规有不全面,欠妥当的条款都可通过程序及时变通,一民间组织比赛程里


的成绩算办法组委会就无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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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此比喻正确,有说服力!多读了两天书的有不同点。  发表于 2016-10-13 18:29
你储蓄的钱已经交付,银行可以中途改变利率吗?事先可以,你不满意可以不存,到期了改降利率,你干吗?  发表于 2016-10-1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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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8: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人物 发表于 2016-10-10 17:14
烨鹤老师您好.
          您是一位有高学历和学位的门球爱好者和研究丶探索者.也是对门球规则及理论 ...

    你这例孑没有可比性,风丶马丶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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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下一贴吧。  发表于 2016-10-10 21:08
有时真理是在少数人手里.人的奴棣主义思想很严重,尤其迷信个人.好象要发展中国门球,只有那一人或几个人才是救世主.  发表于 2016-10-10 20:51
你不懂,我以为很恰当的比喻,就是原规则再错也不能赛后改。多数人能懂。包括那么多支持狂人的人,他们都认为比赛完了改规则是不对的,下次赛前怎么改都可以。  发表于 2016-10-1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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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20: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年度已定了的规程就应该执行。支持花甲子老师的意见,要改也得明年改,那才叫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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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21: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一凡 发表于 2016-10-10 11:25
联赛组委会已发27号文,免去了狂总的宣委主任职务,正在向自绝于门球人的道路上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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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22: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我说辞去联赛的职务还是对的 不辞事实上早有他人接替了 买卖人就是以经济利益为第一目标 并不是为了方便老年人 谁不知道电脑比手机大 非得把联赛视频弄到手机上去看 号外没人浏览怎么赚钱 中门网这么火能不耐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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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说得对啊!  发表于 2016-10-1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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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23: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年度已定了的规程就应该执行。支持花甲子老师的意见,要改也得明年改,那才叫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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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23: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过路的,不便多言多嘴。本年度已定了的规程就应该执行,要改待总结后明年改。支持花甲子老师的意见,但不支持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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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已经是尘埃落定了。  发表于 2016-10-1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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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13: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豫章人 于 2016-10-11 13:13 编辑


    看了2016年的联赛竞赛规则发现, 2016中国门球联赛的主办单位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门球协会,联赛收编转正了这是一件好事,有官方主持联赛,联赛发展应该更加顺利。在欣喜之余一想,官办的联赛必定使用官方颁布的门球规则,河南门球协会的申诉只能敦促中国门球协会把联赛办的更加规范、更加和谐。我同情和支持河南省门球协会,事到如今,点到为止,还有后半程的比赛吗?祝河南队伍在今后的比赛取得更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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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13: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狂总,发出的文件必须执行,否则,失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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