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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好《老年法》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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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3: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下豪杰 于 2016-10-8 13:55 编辑


学习宣传好《老年法》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写在第四个老年节前夕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对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予以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新法”)由原来的6章50条扩展到9章85条,其特点鲜明,亮点纷呈,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好《老年法》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抓住特点进行学习宣传
      明确新法是一部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
     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法,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有很强的适用性。在3年多的修订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国情出发,认真总结十多年的实践经验,把先进的、成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理念、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这在新法中随处可见,其中第五条关于“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二是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在修订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实际,广泛征求和听取修订意见,着力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注意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和有益做法,使修订后的“老年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以老年人居家养老为例,新法中对家庭成员的义务与责任问题就有“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等数十项条款,条条都有针对性,款款均易操作。
   三是有很强的时代性和前瞻性。如今,我国老年人口已有两亿,全球人口老龄化已成趋势,因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项国际战略,并写入世界老龄大会的《政治宣言》。新法不仅明确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而且整个九章均从不同侧面体现了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新法中新增了“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一章(第六章),这是具有前瞻性的法制安排。
抓住这些特点进行学习、宣传,可以让我们并通过我们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先进的理念高度提高认识,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社会关系的全局统一思想,从而增强执行这部法律的责任感与自觉性。
        抓住亮点进行学习宣传
      明确谋划和推进老龄工作的战略举措
    新法中亮点很多,诸如规定老年人的监护制度,设立老人节,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关心老年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以及前面提及的将“积极老龄化”的理念贯穿全法始终和“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等等,而最大的亮点则是“建立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这一服务体系,是对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完善与补充,它以法律的形式,为各级人民政府解决老年民生问题推出了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这一服务体系犹如一个大的星座,在明亮的主星下面闪烁着无数的小明星。新法中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通过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提倡为老年人义诊”,“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国家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各类服务设施和网点,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服务”……这些无微不至的服务内容,每一项都是一颗明亮的小星星,正是它们,汇成了浩瀚晶亮的星河,学习宣传这些亮点,不仅可以照亮每位老年人的心,增强他们生活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度里的自豪感与幸福感,而且让国家推进老龄事业的战略举措逐步深入人心,使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的底蕴愈积淀愈厚实,更加光芒四射,璀璨夺目。
      抓住重点进行学习宣传
     明确不同层面不同对象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义务与责任
    什么是新法的重点?法眼即为重点。“权益”、“保障”就是新法的法眼。
    由此看来
    一要抓住“老年人的权益”这个重点进行学习宣传。新法规定:老年人有从赡养人获得赡养费的权利;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等权利,这些权利体现了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和特殊需求。这个重点首先要向老年人宣传,组织老年人学习,老年人把握了这些,就能增强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依法从各个层面获得物质帮助和提供的服务与优待,从而大大提高生活质量。
    二要抓住“保障”老年人权益这个重点进行学习宣传。如何保障主要是国家(政府)、社会和家庭成员(尤其是赡养人或扶养人)提供保障。
   国家(政府):新法规定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并从规划制度、经费保障、建立老龄工作机构三个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职责。
   社会:新法明确规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是在社会服务和宜居环境建设这两章里规定要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为居家老人提供活动场所、免费体检、义诊等多项优待、优惠服务措施,这将大大提高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
   家庭:新法在一、二两章中以16条29款具体规定了家庭成员尤其是赡养人(扶养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义务与责任,这里不再赘述。
抓住特点、亮点和重点就能更好地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老年法;通过学习和宣传,就能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社会关系的战略高度明确各自、各个层面的义务与责任;也只有全社会都依法行动起来了,实实在在地履行其义务与责任,才能把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点评

谢谢三门门球老师赠分鼓励!  发表于 2016-10-9 16:58
谢谢益民老师赠分鼓励!  发表于 2016-10-9 16:57
谢谢喜西老师热忱点评!  发表于 2016-10-8 16:57
谢谢益民老师热忱勉励!  发表于 2016-10-8 16:56
写在老人节前的好帖。  发表于 2016-10-8 14:07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30 金钱 +30 收起 理由
三门门球 + 10 + 10 很给力!
夏益民 + 20 + 20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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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4: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老年人是历史上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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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4: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宣传好《老年法》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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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4: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年人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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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5: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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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6: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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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6: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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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6: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下豪杰 于 2016-10-8 17:07 编辑
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6-10-8 14:07
现在的老年人是历史上最幸福的!

  谢谢版主热忱点评!祝老年节开心快乐!

点评

谢谢!  发表于 2016-10-9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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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7: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喜西 发表于 2016-10-8 14:07
学习宣传好《老年法》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谢谢喜西老师热情回帖!祝老师重阳节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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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7: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喜西 发表于 2016-10-8 14:08
老年人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照顾。

  谢谢喜西老师热情支持、热忱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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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7: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下豪杰 于 2016-10-8 17:07 编辑
罗珊 发表于 2016-10-8 15:08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督和管理。

感谢版主莅临赠帖、热忱点评!祝老年节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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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7: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士心生版主热情回帖!祝版主老年节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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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7: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伶韵 发表于 2016-10-8 16:47
谢谢老师的报道!

  谢谢版主热情回帖!祝版主重阳节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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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20: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宣传好《老年法》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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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9 07: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宣传好《老年法》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感谢豪杰老师的报道!祝重阳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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