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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春风拂柳 于 2016-5-19 21:04 编辑
该例发表后,大多数老师都认为只要不超时,就可以捡起继续闪击。我私下以为如此处理并不合适。如果是掉落在场内当然无可非议。掉落在场外则与掉落在场内大有不同。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有比赛线的存在,众所周知,比赛线的作用是区别球在界外与界内的唯一标准。球只要出了比赛线,都应该视为界外球,无需究其出界原因,(当然,如果把其他静止或滚动球用不正常动作导致界外,则另当别论。)无论在篮球,足球,羽毛球,排球,乒乓球等球类比赛中只要落在界外,(注意:是落在界外地上。不是空中。)都是如此判罚。不可能因为无意动作导致界外就可以判为界内球。该球是你必须的动作球,你当然要对该球的状态负责,你主动(不管有意或者无意)将该球状态由场内改变为场外。已形成客观事实。你就要承担后果。我认为应当判为:没有完成闪击动作,属于闪击违例。自球拿出界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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