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第五届“乡镇杯”门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渠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渠县水口乡人民政府 渠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渠县门球协会 县老体协宕渠门球俱乐部 水口乡老体协分会 三、协办单位:渠县教科局 四、竞赛项目:门球(五人制)团体赛 五、比赛时间:2016年5月4-6日 六、比赛地点:渠县水口乡场镇(门球场) 七、比赛办法: 1、执行中国门协颁发的《2015门球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按成人、少儿两个组分别进行,通过采用单淘汰赛制决出名次。 八、参赛办法与组队要求 1、以乡(镇)为单位组队参赛。已有门球队的三汇镇、临巴镇、有庆镇、渠江镇、天星镇、岩峰镇、琅琊镇、水口乡、李渡乡等乡(镇)必须参赛;东道主水口乡可组二个队参赛外,其余各乡镇只能组一个队参赛;未点名的其他乡镇也可组队参赛,但必须是乡(镇)领导或老体协负责人领队。 2、凡组队参赛的队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前几届均代表该乡(镇)球队参赛的球员; B:①本人户籍是该乡镇;②原籍(出生地)是该乡镇;③在该乡镇居住;④现在该乡镇工作(上班)。 3、通过培训已组建有少儿门球的学校应组队参赛,东道主乡(镇)学校可多组一个队参赛。参加本届比赛的学校(球队)是:水口一小①、水口一小②、渠江一小、渠江三小、渠江五小、天星一校、渠县三中、岩峰中学、岩峰一小、李渡一校、三汇一小、三汇初中、临巴一小。各校须派一位校级领导和体教负责人领队或教练。 4、参赛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8人、教练领队在限额队员内可兼报。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次比赛。竞赛期间若出现伤病或突发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5、本次赛事裁判长由李福寿同志担任;裁判员不足由门协统一抽派,凡执裁人员须着裁判服、戴白手套、穿平底运动鞋。各队运动服应尽量统一着装。 6、请下届接旗的琅琊镇派一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席开幕式并接旗筹办下届(第六届)“乡镇杯”赛。 九、名次取录与奖励 1、成人、少儿各组分别取录前三名(第四名并列三名),发给名次奖。 2、各组选出“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个,发给奖牌。 十、报名与报到 1、应参赛的乡镇、学校随及组队训练,保证准时参赛。各队“报名表”务于4月15日前交报门协,联系人:李福寿 15196862681 熊建 13982831888。 2、5月4日上午9:00在老体协活动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人员、组委会人员联席会。 3、具体报到时间安排 凡与此赛相关人员(组委会、裁判、工作人员、参赛人员)均须于5月6日早上8:00钟以前到达比赛地(水口乡)。8:30准时举行开幕式,9:00开赛;中午比赛不间断,下午18:00比赛完毕并闭幕,各队(相关人员)安全离会。 较远的乡镇(学校)队可头天到渠城,以队为单位,当日自行乘车去水口,大会相关人员(组委会、裁判、工作人员)统一乘车前往。 十一、经费 1、本次赛事的宣传、办公、会务、奖励、生活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承担。 2、各队参赛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十二、本赛事不设仲裁委,所有仲裁事项由组委会承办。未尽事宜,补充事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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