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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毓秀(1891一1959)中国第一个法学女博士、第一个女律师。她自幼性格叛逆,不愿裹足,15岁就加入了同盟会,成为这个反政府组织的一员猛将,1912年暗杀袁世凱未遂,不久,她又组织敢死队,炸死清朝的重臣良弼。
最为精彩的是:发生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听说大会决议,将原本被德国強占的山东半岛划归日本所有。正在法国留学、年仅28岁的郑毓秀,被人们推荐为代表,前去与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谈判。关键时刻,郑女侠又生胆气。她在花园里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里,见到陆征祥后,她用衣䄂顶住这个时任外交总长的胸部,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槍可不会放过你!”结果,陆征祥没有在和约上签字,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而郑毓秀“以玫瑰为枪”的义举,也成为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
(摘自《中国青年报》林天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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