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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与世无争 于 2016-3-9 11:39 编辑
听了周正的讲解2015规则,对照修改规定17条,有明白的也有还不明白的。明白了的:(针对网上有人提问的回答)我的这里的叙述如果有误,请大家指正。
1、建议人造草坪的开球区应该与比赛场地的颜色不同。10、继续实行“得分不封顶”规定,但撞柱后,再次过一门时须将球放在开球区的左侧端线,否则判犯规。
a,周正讲解时用的图完全和手留余香的建议一致(建议新建人造草坪门球场可以不必安装色带)。
b,开球时只要球有一点点压在开球区的方块上,就是好球。(和过去一样)
c,撞柱后再进一门,球必须压开球区左侧边线,同时压四线可以,同时压限制线也可以。
2、取消比赛开始手势,(改为宣布比赛开始后直接呼1号)。
周正提到老规则已经取消“替换”手势,这样替换不占裁判员用时,可防止用替换来加强时间战术。
4、开球时,自球一旦整体通过一门,即为进场球,一门得分,若出界,判为出界球,将该球放置于出界点10厘米处。另外,过一门后若碰撞门后球,则他球移动有效。
a, 明确过一门后碰撞他球,移动有效,不算撞击。
b,他说:连续过一门、二门时,过二门仍无效。
5、允许放弃击球。即在比赛全过程中均可以申请放弃击球。
a,但是只能在呼号后放弃,撞击后和和闪击后不能放弃击球。
6、裁判员对事实做出认定后,队长或教练(指挥)不得进行询问。
说明:认定事项为球是否停稳、是否出界、是否得分、是否撞击、关判定10秒及10厘米等。
7、重新定位“间接移动球”概念。
8、限制双杆球:只限比赛双方各使用一次双杆球。
这(9.10.11)三条文件已经清楚说明。
12、修改取消比赛资格的得分比例。对“弃权及取消本场比赛资格”的比分,从原来的15:0,改为10:0。
13、修改同分决胜和计算名次方法:
(1)取消单球高分获胜规定。出现平分,立即进行一对一的同分决胜(点球)。从比赛结束的下一组号开始。即,若4号结束,从5号6号组开始(在开球区开球)以此类推。同分决胜的分值累加到比赛双方的得分中。
a,我以为这是新规定最亮点,“高分多者胜”是根本说不通的原则。在国际规则未改的情况下这一改动是革命性的。
b,周正说明门球比赛没有平分了,点球比赛可以使分差最大为两分,说明点球时还要过二门。也说明了不会有五对五的点球。
(2)循环赛计算名次方法按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为0分计,积分之和多者名次列前,若总积分相等,则除去不相等队的积分,只计算相等各队的积分,多者名次在前。
a,由于没有高分多者胜的规定,也没门球特有的平分,所以循环赛相等队要先比胜场次,也就顺理成章了。
b,闪击时只打到脚,不放规可以继续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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