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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号 研 究
门球竞赛规则有些条款看似简单,如何执行准确、到位,又有利于双方公平,减少矛盾,必须细细揣摩、认真研究。
就拿裁判员简单的呼号来说吧:人人要呼、似乎人人会呼、人人也会遇到不顺心的时刻,感觉有点难呼。
如何掌握正确的呼号时机,真正达到裁判法中要求做到: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及时呼号也绝非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每位裁判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竞赛。
近来研究及时呼号、提前呼号的人多起来了,这本身对于更准确的认识与掌握“及时呼号”时间是一件好事。
不仅裁判员能够准确认识与掌握“及时呼号”时间,而且每一位运动员也应该能够正确认识裁判员是否准确掌握“及时呼号”时间。以致于裁判员在呼号过程中有违反“及时呼号”原则、有侵权行为,我们应该随时拿起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来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
面对国内大大小小的比赛,裁判员呼号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最保险呼号时机选择。
二、及时呼号时机选择。
三、提前呼号时机选择。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下面请让我来分析一下他们的利与弊。
一、最保险呼号时机选择:即等球场上所有被移动的球全静止下来,确定没有任何该宣判、处理的事项,再进行呼号。
有利之处:绝不会犯“错判、漏判”的错误。
有弊之处:裁判用时占用的时间相对来讲会较长。
说明:在实践中为了防止“错判与漏判”,裁判经验欠缺的裁判人员,即使是国家级和国际级的裁判人员,在许多场合,也一定会等球场上所有球移动完全静止下来后,再进行认真仔细的观察后,在确保没有任何情况下,再进行呼号。
比如:
1、击球员击打自球的移动(包括界内球与界外球),静止时是否与其他球贴靠或密贴?这种情况只能等球完全静止下来以后,经过仔细观察才能判断出。草率以为他球未动,犯:就认为没有撞击到的错误,还是挺多的。
2、球移动过门刚好停留在球门线附近,球进门与否?也只有等球停稳了以后,才能定。
3、球(包括界内球与界外球)移动到边线附近,特别是球有否压在边线上?裁判员一定要等球完全停稳后,必须给予一个准确及时宣判或手势。(出界或是压线)
4、密贴式的重复撞击犯规,也必须等球停稳以后才能判。
二、及时呼号时机选择。
在门球裁判法中有提倡“及时呼号”的说法。
“及时呼号”也是我们门球人经常所说的可以提前呼号。
提前呼号——可以,这就是在门球裁判法中所提倡的及时呼号。
提前呼号——自然也必须有个度,超过这个度就不可以。
及时呼号的做法是:不必等球场上所有球的移动都静止下来,才能呼号。
即:一旦击球员的击球权结束后,即使场上还有移动的球,此时也可以提前呼号。
提前呼号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说明:在这里所指的“击球员击球后”,并没有限定特指击出去的球只能是界内球,这其中也必须包含着界外球。
在此分歧最大的是许多人会无视界外球可以再出界的权限。
有趣的是:根据击球权一旦结束,就可以提前呼号即“及时呼号”的规定,我有如下理解不知是否可行:击球员击打界外球进场,裁判员只要能够准确判断该界外球进场后无撞击、无出界、无犯规时,就可以“随时呼号”。因为界外球进场过门、撞柱得分的权限已被限制,剩下来只有撞击、出界与犯规三种可能。
这样界外球进场只要不出界,至于撞击、犯规的可能还是比较好判断的。能够这样认识、在正常比赛阶段,裁判员就可以在界外球进场后,加速下一号击球员的呼号时间。起到努力减少裁判用时的作用。
三、提前呼号时机的选择。
在未能确定上一号击球员击球属性以前、在上一号击球员击球权未到达法定结束点以前就草率呼号,则是提前呼号了。
可以提前呼号与不可以提前呼号,即及时呼号与提前呼号的最大区别在于:呼号后有无善后事情要处理?
及时呼号:无任何善后事情需要处理。
提前呼号:呼号后还有一大堆事情需要处理。
如何认识、掌握正确的呼号时机,即使在同等条件下也会因人而异。学习、掌握、运用科学灵活的“及时呼号”方法也不能要求千篇一律。裁判员在呼号时机的掌握上快一点、慢一点,好一些、欠缺一些,门球人都应该给予充分的谅解。
门球人也真诚的希望裁判员们在“及时呼号”的掌握上,尽可能按照裁判法的要求,在执裁工作中避免错判、漏判,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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