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江苏省门球十强争霸赛 暨中国门球冠军赛江苏分区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 连云港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连云港市门球协会 三、合作伙伴:智美体育集团 上海龙胄门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哈尔滨长寿文体有限责任公司 昆山多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门球之苑》编辑部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7日至9日在连云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门球场举行。 五、竞赛项目:五人制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为上届省十强赛前三名,本年度省门球比赛前四名、省县区门球比赛前四名及省县级市门球比赛前两名,以及承办单位。 (二)每单位限报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7人。运动员性别、年龄均不限,由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开具健康证明。 (三)参赛资格确定及递补方法如下: 1.承办单位优先获得参赛资格,其他单位根据出线成绩取得先后顺序确定参赛资格。 2.如已获得参赛资格的单位放弃参赛,则由在该资格赛事中获得次高成绩的单位递补参赛。 3.如已获得参赛资格的单位在后续资格赛事中再次出线,则由在后续资格赛事中获得次高成绩的单位递补参赛。 (四)获得本届十强争霸赛参赛资格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版《门球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的方法,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根据小组名次采用双佩寄制和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全部名次。 (三)第一阶段分组由主办单位根据同一赛事出线队伍不同组原则,按照出线成绩高低排定。 (四)比赛用球棒、号码布及队长、教练员臂章均自备。参赛队必须使用经中国门球协会认可的器材,着统一运动服和平底无跟运动鞋参赛。 (五)比赛场地为四连片人造草坪(注砂),所有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均不得穿皮鞋、布鞋、硬底鞋进入场地。 (六)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裁判员自备白色运动鞋、白色运动服及等级裁判员证书和新式胸徽。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根据比赛成绩录取前十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前三名另发金银铜牌。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 1.各单位按要求打印《比赛报名表》(附件2),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和县级以上医疗部门体检章后,于10月22日前分别报至省门球运动协会和连云港市门球协会。 省门球运动协会 联系人:丁浩睿 电话:025-51889180,传真:025-51889195 连云港市门球协会 联系人:王呈钦 电话/传真:0518-85513265,手机:13805136159 2.报名后不能无故撤销报名,如确系因故不能参赛,请于赛前十天通知承办单位。 (二)报到: 1.时间:11月7日上午12点前。 2.地点:连云港市登壹商务酒店(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 3.乘车路线: (1)自驾车:连宁、连徐高速至连云港市区出口下,沿瀛州路直行至大转盘,右转至海宁东路直行,第二个红灯路口左转至东沿河路直行,至朝阳东路左转行50米即到。 (2)长途汽车:提前在汽车南站下,乘B12至联通大厦站下。路对面即到。 (3)连云港火车东站:乘B12至联通大厦站下即到(凭火车票乘车免费)。 4.联系人:王呈钦,电话:13805136159。 5.报到当天下午安排运动员熟悉场地,16: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三)离会:11月9日下午14点前。 十、其他 (一)参赛队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自理。 (二)参赛队于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交纳报名费300元/队和食宿费330元/人。参赛队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提前离会不退费,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报到时,全队人员需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出具健康证明。 (四)根据省体育局“节俭办赛”的要求,本次比赛不安排纪念品和宴会,敬请谅解。 (五)比赛期间,组委会官员、仲裁及选调裁判员的差旅、食宿和劳务等费用根据标准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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