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门球协会 党支部书记、委员职责 支部书记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组织委员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宣传委员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