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5-7-24 14:22 编辑
刘鹏局长在《跳出体育看体育 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讲话中指出,“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化解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推动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别无他途。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牢记神圣使命,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大胆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实现体育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努力建设体育强国。”学习了刘局长讲话,很受鼓舞。“跳出体育看体育”,我理解就是透过体育看政治、看文化、看经济。出于对门球的挚爱,鼓起勇气,建议为门球规则换“芯”,创建符合竞技比赛的新规定,引领中国门球运动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门球运动于80年代初传入我国,在大批离休老同志的参与、推动下,门球运动呈“爆炸”式发展。到90年代中期,无论从机构设置、各级政府投入、设施建设,还是发展规模、技术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世界范围内所有国家,包括创始国日本。
当前,我国门球的现状是:一方面,由于规则繁杂难懂,远离民众,纠纷多,名声臭,致使我国门球人口大幅度持续减少,且下滑的趋势难以遏制;另一方面,由于一大批中青年参与,门球运动向竞技型发展的趋势明显,每年都有多次规模大,高技术水平的赛事,但由于没有与其配套的规则,这些赛事没有出现应有的效果,没有观众,缺少赞助,纠纷多多,甚至因裁判员不公(规则的落后,不可能出现真正公平的裁判)出现“双冠军”、请警察平息事态、名将挂杆退赛等尴尬局面,人们参赛的热情也在开始下降。
要遏制门球人口下滑,保护门球赖以生存的基础,满足竞技型比赛的需要,都有必要制定我们自己的规则。然而,“世界门球,日本独大”,中国不可能有话语权(详见附件一)。什么藤结什么瓜,日本规则是日本文化的产物,它适合日本,所以,日本把门球作为培养国民侵略意识的教科书,令各个学校都开门球课;而“中国人的血液里没有侵略因子“(习近平语)中国人看不懂、玩不惯这种”战争游戏(详见附件四)。这就是中、日门球出现不同发展方向的文化渊源。综上所述,指望日本按中国需要修改规则,犹如缘木求鱼,永远没有可能。中国门球若总是紧跟日本,肯定是死路一条。
创建自己的规则,必然要得罪日本,他们不会任由我们所为,必然千方百计阻挠,国内也会遇到种种阻力。习惯势力,既得利益群体的阻挠都不可小视。所以,这是个“大工程”,这个决心,必须得领导下,才有可能实现。当前,我国创建自己的规则,像乒乓球那样,中国引领世界门球运动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就待“临门一脚”。现就几个具体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一、世界门球,日本独大
世界门球联盟总部设在日本,从会长(小野清子)、理事长(远藤容弘)、总务部长(青木基昭)、事业部长(铃木哲治)清一色日本人,他们同时兼任亚洲和日本门联的相关职务。世界、亚洲、日本门球组织机构,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形成“世界即日本,日本即世界”的局面。这种由日本人完全掌控的世界门联,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世界体育组织。
另外,日本还在多个国家,组织日侨、日裔,以所在国的名义,组建门球组织,并吸收为世界门联的成员国。如巴西(会长本多巴郎)、秘鲁(审判部长坂本XX)、 菲律宾(会长小野)等。所以,世界门联一开会,参会者大部分是日本人。如2011年所谓“修改规则的会议”, 15个参会者中,9个日本人。2014年同样的会议,世界门联领导之外的9个成员国代表中,日本人占4名。
世界门联每4年举办一次世锦赛,这种所谓的世界级别大赛,对场地没有任何要求,对参赛没有任何限制,随便找一块草地,用布袋子围起来便是赛场;除中国之外的参赛队,很多国家的参赛队都未经过选拔,是以旅游为目的菜鸟组合。
二、评远藤容弘的“2015年修规原则”
2014年,世界门联理事长远藤容弘,在修改规则会议上,确定了三条修改原则。其中两条是针对中国的。
第一条:“门球作为一项公平的体育竞技项目,其所应遵守的规定必须得到维护,使规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这种貌似公正的“原则”,实质上是对日本规则造成比赛“一边倒”问题的辩护词,目的是让形成一边倒的规定得到“维护”。日本人的理念是,“一边倒现象”对双方是公平的,规则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你有能耐也把我清场啊。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不管哪方被清场,一方全部失去抵抗能力,比赛还怎么进行?
门球赛场应该是体育竞技场,其原则是,双方必须有来有往,出招还招;它不同于战场,把对方赶尽杀绝就是胜利。“一边倒”的问题不解决,门球就永远不配称为“体育项目”。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体育项目的规则,是按鼓励、奖励“一边倒”的原则设计的,更没有听说过哪一项体育竞赛规则本身,就是“偏袒任何一方”的。所以,“使规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的所谓“修规原则”,纯属废话、胡话。远藤先生的“公平”辩词,更是在装糊涂。难道远藤先生,真的不懂竞赛规则作为一项运动的基本制度设计,仅仅达到“对双方一样、公平”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科学、适用,便于普及提高,使比赛有观赏性?
第三条:“规则修改要循序渐进,让球员逐渐适应。不能一次改动过多,防止造成混乱。”
这明显是在批评中国《2011规则》改得过多,尤其是“得分不封顶”规定,伤着了“日本规则”的皮肉,触怒了日本,他的目的,是想以此压制中国,不得再进一步对规则进行大的改动。
根据相关报道,远藤容弘“这三项修改原则,受到与会者一致赞同(不仅是同意)。”之后“经过两天紧张激烈的讨论,形成了2015规则议案”。我不知道这次会议中,我国代表是否提出了“得分不封顶”的议案,如果压根就没有提,说明我们对自己缺乏自信,“得分不封顶”规定经过4年多的实践,已经证明它不仅没有“造成混乱”,相反,它解决了现规则中三大问题之一,对推动中国门球技战术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如果是我们提出了这样的议案,但被日本人提前否定,根本没有机会在会议上讨论,则说明了日本人的霸道和无知。
中国现行规则中,唯一称得上中国元素的,就是“得分不封顶”。它到底是怎么被排挤出2015国际议案的,相关人员应该有个交代。要知道,它触怒了日本,但也起到了警告“独裁者”的作用。正是以它为标志的中国要大改规则,与日本分道扬镳、另起炉灶的信号,令日本无限担忧,所以在会议上,一方面“定原则”加以限制,另加对中国“高看”、“客气”。其实,骨子里日本是绝对看不起中国人的。他们怎么可能让中国人做首席,他们屈居第二呢?这最多是一种公关手段。因为日本人真的没有看得起中国人的理由。有创新、比人家的好,起码不比他差,人家才能看得起你。一直以来,除了得分不封顶,我们每次修规,只会踩着人家的脚印走,人家改,我们也跟着改,不管对错,不管是否适合我国国情。没有人家的脚印,我们的脚不知到往哪放,迈不开步,人家怎么能看得起我们?所以,我们面对规则,应该少些奴气,多些自信和勇气,大胆创新,超越日本。
普遍的规律是,越是“紧跟”,人家越小瞧你。这次会议上中国地位的“提高“,来自过去的改革。今后,我们若是树立自信,拉开架势改革创新,他就会对你越发尊敬。不信就做个试验:我们下一步,若摒弃默记10秒,改变比赛结束方式,彻底给规则“换芯”,换掉它的灵魂(设计理念),拉出和日本分道扬镳的架势,日本人马上会做出反应,定会让中国人进入世界门联任职,起码给个部长。日本,最害怕的,就是中国超过他、脱离他。
我们要警惕日本的伪善,他们的某些行为是虚假的。我们如果以为这次修改规则会议,我们是胜利者,是满誉而归,那未免太小家子气、太容易满足了。我们仔细看看,采纳的中国意见,都是些无关痛痒、有利于日本规则的条款。“得分不封顶”,他们怎么不采纳?如果以为日本(世界)门联设置专职中文翻译(名叫言田)专事翻译中文资料,供官员们阅读,目的只是想向中国学习,那我们就太高看自己了。在日本人眼里,中国有可供学习的东西吗?我们不要自我陶醉。我以为,人家主要目的是了解、掌握我们的动向。说白了,她就是个搞情报的。我估计,有些情况她是从网上搜集去的。多年以来,中国门球网,天天有日本访客来访,一天也不间断,有时一天多达十几次,甚至超过了港澳台的访问量,这绝不是偶然的。网上反映民间的动向,他们同样是不放过的。
结论,日本人提出的,在会议上被一致赞同的“修规原则”和会上会下的公关措施,是日本要捆住我们规则改革手脚的两条绳索。我们应该挣脱日本的束缚,不听信远藤容弘的鬼话,坚决落实刘鹏局长讲话精神,“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化解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深化规则改革,推动门球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三、日本处处刁难中国
日本人不仅独霸世界门联,而且有些做法很不地道。比如,2014年世锦赛,日本人为了夺回冠军奖杯(2010年前四名没有日本队),据说采取了很多不地道的“措施”。比如,从东京到新泻(24号),有高铁不让坐,让坐大巴,路上折腾了8个小时,累个半死;第二天(25号应该是熟悉场地日子)8点钟吃完早饭,11点把中国球队接到赛场,顶着太阳让你练球2个小时,下午干什么?让你去参加一个活动,练球的不行,场地上把球门、中柱一拔;在编排上做文章,首先是上届冠军福建队、上海高东队在上半区,他们的种子鹿儿岛在下半区,他们认为手下败将山西临汾队在下半区,决赛中中国出现的3个队都在抢号位置(第11期《门球之苑》上有资料可以查阅),他们的种子鹿儿岛队、TKE队都在轮空位置,不抢号,但是人算不如天算,鹿儿岛队决赛第一轮让台北队放翻,TKE队让上海高东队击败,均未能进入前八。
比如,斜面槌头问题,这一创举,经过多年实践证明,它不仅加速了门球技术的创新,而且极大推动了门球产业的发展,可是,这样的创新依然遭到日本人的封杀,“禁止使用”明显地写在了规则之中。
四、日本规则完全是按战争理念设计
现行规则,50年代初产生于日本。是二战退伍老兵,在“既有对战争初期胜利喜悦的回顾,又有对战败的懊恼、不甘”的复杂心态指导下,模拟二战战场设计的“战争游戏方法”。一场比赛,就是整个二战战场的缩影:
——场地设置,三个球门,代表敌方三道防线(二战时的设防模式),中柱,是旗杆,寓意敌方指挥部。
——球队构成,教练是指挥官,权力大于队长,击球员是战士,只能听教练指挥,没有任何权利,更没有发言权。(球友戏称“五个哑巴”)
——运作方式,成功进一门,即寓意突破了敌第一道防线,(二、三门同)。然后抢占二门战略要地(站位)伺机攻破第二道防线。对方则要“拔钉子”,夺回二门战略要地。突破第三道防线后,就接近了“敌”指挥部,撞柱就是捣毁了敌人大本营,功劳大,得两分,这时裁判员打出胜利的手势(两臂侧上斜举过头,成V字型)
——五个球代表五支部队。一门留球,就是进攻的部队,要分梯次,一梯队,二梯队,预备队,不能一窝蜂的都冲上去。打住对方球,就是俘获“敌军”,一般直接杀掉(闪出界外),个别暂时为我所用,用过后再“处死”,不能让他有反抗的机会。
——界外球进场压边自保,是韬光养晦,伺机反扑,卷土重来。
——复制了二战时的战略,利用对方资源打击对方的办法。设计了比赛单方在场上活动,但比赛时间共用的规定,这样,主动方就可以采取许多措施,“抢夺”对方资源(时间)为己所用。让对方失去反击机会。
——战争的谋略,套路,完全可以照抄、照搬到门球赛场。我国古代兵书《三十六计》中,围魏救赵、调虎离山、擒贼擒王,声东击西、暗度陈仓这些招数,不仅被经常运用于比赛实战,还写成文章,已经见诸门球报刊的,就有几十份之多。
——胜负判定,平分不定平局,而是依次按终柱分、三门分、二门分,多的确定为获胜方。理由是终柱得分相似于捣毁了对方大本营,功劳大大的,应当奖赏,三门分接近敌人大本营,二门分次之。
——多球制,是门球不同于其他球类运动的最突出的特点。本来,明确规定红白球的关系,撞击对方球后怎么处理,这是规则必须明确的大问题。然而,它却被“忽略”了。查遍规则文本,找不到“可以任意处置对方球”的条文。比赛中却都这样执行,为什么?因为“战争中的俘虏怎么处置,还用得着规定吗”?
这种按着侵略战争理念设计的规则,严重违背体育竞赛的原则和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用这种规则玩球,我觉得屈辱。尤其是这种规则导致的“一边倒”、偶然性大、战术深奥、打球多年的都不懂,离民众太远,这是我国门球人口数量逐年持续急剧下降的主要原因。
五、驳“闪带技术废弃论”
明确界定红白球的关系,不再放纵任意处置被撞击的对方球,规定以任何方式将对方球打出界外,均为犯规行为,停杆,出界的对方球放回出界处,压外线投影摆放,为界内球(球出界才犯规,之前的移动有效)这是一种新的、科学的、符合体育竞赛基本规律的设计理念,是对现规则“战争”设计理念颠覆性改变,是把日本规则的战争之“芯”,换成体育之“芯”,是规则修改的必由之路。
然而,一些反对改革者,却以这样改后没有了闪带,废弃了闪带技术(据说这是门球的“亮点”)为由加以反对。既然规则规定了“不得将对方球打出界外”那么,作为将对方球打出界外手段之一的“闪带技术”,被弃了,止使用则是必然的。电灯代替了煤油灯,制造煤油灯的技术就自然被淘汰,汽车代替了木质铁瓦车,木匠制作铁瓦车的技术就自然被废弃,这些都是很自然的。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几乎每天都有大量的“旧技术”被废弃,大量的新技术在诞生,这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将来有一天(肯会有)世界实现无核化,我们总不能为了保留制造原子弹、氢弹的“技术”,而拒绝在“废核条约”上签字吧?核技术不再用于制造毁灭人类文明、灭绝人性的杀人武器,不是还可以民用,造福人类吗?精准的闪带技术,不再用于闪带对方球出界,不是还可以用于闪送球撞柱、进门得分和精准到位而达到战术目的吗,怎么能说废弃了?更何况,被废弃的只是闪带(顶)对方球“出界”,而对闪带对方球移位,使其远离得分、控制本方球的区域,或驱散对方结组的闪带(顶)技术,不但没有废弃,反而要求更高了。退一步说,即使真的彻底废弃闪带技术,换来一部适合中国门球发展提高的竞赛规则的诞生,不是很合算吗。在一项体育运动中,一部好的规则和某项技术的存废比较,孰重孰轻,不辩自明。何况,野蛮的闪带、闪出(没有半点技术含量),球在满场横冲直撞,真不知道它怎么能和高雅、文明联系起来,废弃它又有何可惜?
六、怎样与世界接轨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国际接轨”,是使用频率是最高的,接轨也的确让我们获利不小。因为与国际接轨,有助于国家该方面的积极发展。但与国际接轨是有条件的,与国际接轨,必须注意国际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阶段的发展趋势。应注意国际标准是否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还应该注意国际标准是否满足人民的根本利益。就门球而言,目前还没有实际上的“国际”,就算有,我们也必需考虑,接轨有利于我国门球运动的发展提高么?日本那一套,国人真能接受吗?作为群体项目,民众看不懂、学不会,能发展么?就这么一部战争游戏办法,能适合竞技型门球比赛么?都不能。
目前,我国门球人口逐年减少的事实,说明规则(玩法)不适合我国民众的口味,它在中国 “严重的水土不服”。还有,我国门球急需有一套适合竞赛的规则,来满足门球运动发展趋势的需要。所以,简言之,我国门球急需一部既能满足发展(增加人口)、提高(适合竞技型比赛)又能适应境外比赛的规则。这部规则,必须达到:(一)民众一看便懂,一学就会,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二)适合高技术水平的中青年、年轻老年人参加的,高层次竞技型比赛,这样的比赛必须达到“有观众”的水平。(三)能适应境外比赛,也就是说我们平时用我们的规则玩,参加境外使用“国际”规则的比赛 ,能适应,“不吃亏”,这就是和世界接轨了。把接轨理解为“完全一样”、“无缝对接”是错误的。
我国《2004规则》的正文,其实就是日本规则的中译本。为了实现和所谓世界规则的全面“接轨”,还丢弃了,《1999规则》中一些我国自己创造一些规定,如撞击与自球密贴球的移动问题。而把一些根本没法执行的规定,硬写进去,如进一门后自球占据他球位置的摆放问题,实行了几年,全国没几个人真只正学会的,《2009规则》修改时,不得不取消。这些极为沉痛的教训,我们不应该忘记。
七、具体改革方案
笔者自2006年,放弃对日本规则的迷信、尊崇,开始用审视的眼光看待它。原因是我在网上推介如何执行《2004裁判法》中,“自球进一门后,撞击他球并占据他球位置,自、他球密贴摆放”的规定时,遭到网友的尖刻讽刺、奚落。比如有人说:“做记号的办法“好”,给每个裁判员发一个石灰兜子,上场时挎着”。八年来,随着对规则越来越深入的学习、研究、探索和改革实践,规则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逐渐明晰。
一、日本规则存在的弊端
日本人创建的这部门球竞赛规则,存在的问题太多。可分根本性问题和枝节性问题两大类。其中,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有三个,只要其中一个不改变,门球就不能称得起是体育运动。这三个问题分别是:红白球关系定位、单方在场上活动时间三方共用(红、白方,裁判员)和比赛结束方式。
1、红白球关系定位问题
多球制、并分为对抗的两队,是门球不同于其他球类运动的最突出的特点。明确规定红、白球的关系,撞击对方球后怎么处理,这是规则必须明确的大问题,然而,这一核心问题却被“忽略”了。查遍规则文本,找不到“可以任意处置对方球”的条文。可在比赛中,任意处置球的情形却普遍存在,更有害的是,这一观念,不仅被多数中国门球人认同,且根深蒂固。
其实,任意处置对方球,是错误的行为,它不仅没有法律(规则)的依据,且是比赛中诸多问题的总根源。它就是一个隐藏在规则中的“放射源”,不断放射毒素,毒害门球健康的机体。从赛场看,场上双方力量经常失衡、“一边倒”、一门留球多、比分低、偶然性大、非技术因素影响胜负、观赏性差等等,都是它的毒素所致。从普及、发展的角度看,因战术深奥、看不懂、学不会,致使门球远离民众;因为各球间相互“依存度”过强,使球场门槛过高,新人难进,进来难留;因球场纠纷多,门球运动在民众中名声差。这些都是门人口不断萎缩的主要原因。
2、三方共用时间问题
门球运动的第二个特点是双方轮换上场活动,比赛执行执行
计时制,时间混在一起,属于吃“大锅饭”,比赛的双方都想多占用时间。规则中10秒击球的规定,就是为防止“无限”占用时间的“粗放型”限制措施,只能是大概其,不精确,不准确,没权威。即使裁判员执行“很到位”(这是不可能的),甚至是把“默记”改为“表计”,合理和不合理的抢占对方时间的现象仍然不可避免。这是制度设计上的大毛病,只靠培训、严格要求裁判员,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因为时间问题,在全国大赛出现过“双冠军”、出现过警察出面“平乱”、出现过高手名将挂杆罢赛等事件,令人尴尬无奈。也难怪,差一秒就是胜负易位,而这1秒的权利,裁判员几乎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
3、比赛结束方式问题
规则规定,比赛结束可以“得分封顶”形式结束 ,这种方式貌似追求公允,实则不伦不类,不像个体育项目,让人感觉规则太“原始”。得分封顶,单球最高5分,全队总分25分,分数“到顶”,比赛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比赛只能结束。
第二种方式是30分钟的计时制,明确规定每场30分钟,但30分钟用完,宣布“比赛时间到”后,比赛并不结束,还有个单方“整杆”或红白双方对等的“轮次尾巴”。这个尾巴,理论上可长达5分钟,实战中超过3分钟的并不少见。
这样,分数、时间、轮次都是比赛结束的“标志”,其中轮次“最牛”,时间、分数都得服从它。
除以上三方面的问题外,规则中小的问题还有很多。但小问题虽多,却无关大局,而且越是高等级、高技术的比赛,影响越小。所以,建议制定我们自己的规则时,坚持“改大保小”, 即改掉以上三个大的问题,细枝末节的问题,出了与“大改”配套必要的修改外,尽量暂和日本规则保持一致,使我们的规则和日本规则“小同大异”。因为,只要换了规则的核心部件“芯”,(设计理念),即使其他“配件”不换或少换,规则同样改变了性质,它体现了中国特色,它是中国的了。反之,换了很多“零部件”,而不“换芯”,那就仍然还是人家的。“改大保小”,易于与“国际规则”衔接,互换容易。因为这样改后,只是带来战术变化,对教练员可能有一定负面影响,对击球员只有正面影响,境外参赛我们不会吃亏,以达接轨目的。
二、具体的修改建议
1、在撞击犯规中增加“撞击时,造成对方球直接或间接出
界,为撞击犯规,停杆,自球和他球犯规前的移动有效,出界的对方球放回界内,在出界处压外投影摆放(出界后的移动无效)。
2、规定康乐型比赛,实行轮次制,每场轮次由规程规定;轮次制唯一的不足是节奏慢,我们的长期试验,因为不留球,界外球少,场内球多,打球机会多,打4轮就超过30分钟,所以,每场比赛可打4个轮次。
3、竞技型比赛执行“计时分时制”,单方时间由规程规定,一般不应少于13分钟,每场总用时约30分钟。一方时间用完,立即停杆,场上局面不变(捡球后、放球前到时,手中球放回撞击后的位置)。另一方单独打的时间上限,由规程规定,不超过3分钟为宜。(防止恶意省时不当获利)计时方法,设专职计时员或开发遥控、大字、(大指针)“阳光”计时器,由主裁兼任计时员。呼号开表,击球员退出场外且场内球停稳时,停表。停表到呼下号之间的时间,为裁判用时。
上述改革方案,并非出自“心血来潮,主观想象”,也不是还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2013年以来,我们对相关的改革,进行过近千场试验,其中包括两次正式比赛。赛后进行了认真的总结、评估,认为方案是可行的。并于2014年3月,滦南县老年体协,将总结报告呈送河北省门协和唐山市门协。
最后,我还想啰嗦几句,改革者本身必须有权力或有权力的
支持,推行改革措施,必须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才能“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刘鹏局长语)否则,不可能成功。我国的规则一旦颁布,必然受到大多数门球人的支持,他们定会像“得分不封顶”入规时那样欢呼雀跃,这是毫无疑问的。但适当考虑推行的方法、策略也是必要的。建议我们的规则和日本规则在一定时间内“并行”,或我们的规则暂定为“试行”,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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