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4569|回复: 28

新网友来学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6 05: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艳阳高照 于 2015-9-11 12:49 编辑

各位网友好,新网友来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票数 +2 收起 理由
wx_zq40o0og + 2 加油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4-18 18: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规则》解读 (二)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本期解读第4~6项修改内容。四、询问只限于对判罚结果有疑义,对场上作出的认定事项不得进行询问。以往,门球场上争议很多,比如,有关超时犯规和闪击是否成功的判罚,裁判员判罚后,常常会引发质疑。在其它体育比赛中,裁判员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像门球这样因为质疑而询问裁判员的情形几乎没有,比如美国NBA(还有其它项目),对裁判不满时,心理不服可以,行动上必须接收,否则就将会遭受更严厉的处罚。门球规则之所以有此规定,初衷可能出于对老年群体的考虑,但殊不知老年人爱较真,动辄对裁判的判罚进行询问,所以问题来了,争论也来了。纵观赛场上出现的问题,其询问大致可分以下两大类: 1、对事实认定的询问对事实认定的询问是指裁判对球是否停稳、是否出界、是否得分、是否撞击、是否超时及10厘米等情况做出判定并宣判后,当事方教练员不服,提出询问。据统计,此类询问约占70%左右。2、对认定后处理的询问对认定后处理的询问是指当事方对裁判判定的事实无异议,只是对处理结果产生疑义,从而提出询问。比如,4号击球员触及静止球,裁判判犯规后,将④拿出界外,白队对犯规的事实认可,但对裁判的处理产生质疑。此类询问约占30%左右。《2015规则》执行之前,很多教练员因为没有分清“事实认定”和“认定处理”的不同,以为裁判员做出的“事实认定”也可以询问,所以不服判罚的球队往往采取过激的“争辩”,甚至“罢赛”等行为来抗争。这种对“事实认定”不服的争议已经伴随着我国门球运动走过30多年,要改变这一现象,必须对现有的规则进行修改。针对上述情形,这次修改明确提出:询问只限于对判罚结果有疑义。比如上述案例中,因为裁判员做出了错误的处理,理所当然地可以询问并要求裁判员改正。这是其一。其二,对场上作出的认定事项不得进行询问。也就是说,对事实的认定只有裁判员说了算,这是裁判的职责。否则,我说球没有停稳,你说球停稳了;我判超时犯规,你说是裁判在偏袒,还有完吗?其三,认定事项为:是否停稳、出界、得分、撞击,以及对10秒钟及10厘米的判定。这一修改,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赛场询问的内容,减少矛盾,解决争议。今后遇到对对事实认定的询问,裁判员可以拒绝回答。当然,这一改革对裁判员的要求更高了。我们希望裁判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在理论上要加强学习、熟悉规则,在执裁中要跑动到位、判罚果断。同时也希望广大门球人能理解、支持新规则。五、重新进一门时,须将球放置在开球区左侧端线上开球。《2011规则》中,有一项最主要的修改内容,即“得分不封顶”。当初,实施这一规定时,曾经引发了争论,有人质疑、有人担忧、有人赞同,经过五年多的实践,这一规定已经得到多数门球人的认同。因为这一规定彰显了“更快、更高、更强” 的体育精神,不仅改变了“有门不进、有分不得、球在场地中东躲西藏、观众看不懂、企业不肯赞助”的局面,而且也没有出现“没有战术、只有斗勇、以后在国际比赛中不可能再拿奖牌”的担忧。五年来,得分不封顶的规定促使我国门球技战术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奠定了竞技门球突飞猛进发展的新局面。但是,伴随着这一规定的实施,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重进一门的球威力过大,容易形成“一边倒”倾向,需要对“得分不封顶”规定进一步完善。对此,有人建议,自球撞柱后,让其享有续击权,这样,就可以和球过门、撞击他球后获得同样的权利,自球若要重新进一门,需通过有效移动到开球区后,才可击球进一门。我们认为,此法虽然可行,但难度不小,可能又产生新的问题。最终,经研究后决定,在重进一门上“增加难度”,即重进一门时,必须将自球放在开球区的左侧端线上开球,否则为击球犯规,取消击球权。见下图。file:///C:/Documents%20and%20Settings/Administrator/My%20Documents/Tencent%20Files/374660922/MyCollection/Image/B04B1997-091D-4368-A079-0165393C39CD 这样,重进一门后的威力降低,又保持了原有的习惯和玩法。此外,重新进一门时,除了放球位置改变以外,其它有关进一门的规定与开球时相同。                                                   六、“闪击成功”定义中为何要加上“踩住自球”这句话?旧规则中闪击成功的定义是“被闪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并没有说明自球的状态,常被误解为“只要被闪他球移动超过了10厘米,就算闪击成功”。所以,在闪击过程中,对自、他球一前一后“双飞”的处理上,常常会因为10厘米产生争执,在闪击成功概念中增加“踩住自球”,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修改后“闪击成功”的定义只有两句话:其一是踩住自球。这是前提,指“踩球不滑脱、闪击不离脚、闪后不失衡”。即闪击后仍然要踩住自球,若出现双飞或身体失衡等原因造成的自球滑脱(前后双飞),均属于闪击失败。这就像举重一样,当杠铃举过头顶时,若身体仍在摇晃,不算成功;只有“全身保持静止稳定”后,才算成功。其二是被闪击的球移动超过10厘米。这是结果,指的是国际门联规定的闪击距离标准。若闪击不足10厘米时,即使踩住自球也不算闪击成功。此外,删除旧规则闪击成功中“被闪击的他球撞柱、出界”内容,是因为新规则已将闪击过程结束从“踩球脚抬起为止”改为“获得续击权为止”,而在踩住自球的前提下“被闪他球停稳、出界、撞中柱”就是获得了续击权(即闪击完成),已经涵盖了闪击成功,不需要重复表述。需要重申以下三点:1、以前的“击打的原因造成的自球滑脱,判闪击失败;抬脚的原因造成自球的滑脱,判闪击成功”概念不变,与现在“闪击成功”定义不矛盾。自球滑脱的原因(指击打或抬脚)以裁判员认定为准。其实,判断“击”与“抬”并不难,因为这是一对相反的动作,击打时需要踩住,是向下用力,抬脚时需要松开,是向上用力,就像一个开关一样。2、踩住自球后,只要他球正常闪出后,就可以抬脚;若抬脚时发生自球滑脱现象,则以获得续击权为界定,之前为闪击过程犯规,之后为击球犯规。3、闪击过程的三个阶段,以及对他球的处理依然不变,即放球前(撞击后的位置)、放球后(放球位置)、闪击成功后(移动有效)。下面举两例说明。案例一:②在二门前距二线一米处,用①闪带一号位压线的⑦,由于用力过猛,①、⑦刚出界,自球就脱脚。问,闪击是否成功?答:由于用力过猛,没有踩住自球,肯定是击打的原因(属于典型的前后双飞)。尽管①、⑦已出界,也认定为闪击失败,判①、⑦复位,②拿出界外。案例二:被闪他球移动12米静止,后抬脚时造成自球滑脱,问:闪击是否成功?答:由于抬脚的原因造成的自球滑脱应为闪击成功。但此时,被闪击的他球已经停稳,其犯规是在获得续击权之后发生的,应属于击球犯规,判他球移动有效,自球复位,取消续击权。                                    (执笔:关键)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小学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7-6 06: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艳阳高照 于 2015-9-10 06:14 编辑

欢迎新网友门球女侠加入中国门球网{:soso_e142:}

欢迎你.gif

我健康.jpg

点评

谢谢小学生老师的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6 16:4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06: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新网友 ,向大家学习。

本帖最后由 艳阳高照 于 2015-9-10 06:00 编辑

我是新网友,向大家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07: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新网友加入中门网!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11: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11: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11:3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您加入中国门网!
来自: 微社区
20150706_103341.jpg
20150425_132833.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12: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新网友门球女侠、吉祥星辰加入中门网,祝您们开心快乐!
678a54fbb2fb43164f3cf6b822a4462308f7d33c.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13: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新网友【门球女侠】加入中国门球网!
22476.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14: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新网友门球女侠、吉祥星辰a加入中国门球网!

龙船调~1_副本_副本.jpg 131921fwqqrrqzrhbec9xq_副本_副本.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6 16: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学生 发表于 2015-7-6 06:41
欢迎新网友门球女侠加入中国门球网

谢谢小学生老师的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20: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艳阳高照 于 2015-7-27 06:31 编辑

各位朋友们,我改名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9: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像你们学习,想你们致敬。学习你们高超的球技,学习你们低调做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9: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女侠你好,看到大孔雀就知道你的球技是相当的高超。有时间能否在网上多介绍介绍你的各种打法,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9: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新网友,才学会上网,打个字很费劲哦。学习门球也没几年很多东西都不懂诚恳希望各位老师在网上多多指教。同时也希望各位老球友能接纳我这个新网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4-4-29 21:0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