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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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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老的观点和刘晓燕老师的观点相结合才是最佳方案!
因为3号击球员的确是妨碍了比赛,给予警告是应该的!但他的行为有没有使本方获利。也没有使对方失利!所以,本着公正、公平和有利无利原则,判罚的时机和处罚的力度,才是关键!如果是我,我认为应该:在观察8号球的位置后,选择7号球或9号球停打最为合适!因为7号球闪击5号球完成后,此时还有一杆续击权!如此,一来不使此问题长时间的影响正常的比赛;二来对红方来说没有影响他们的总体思路和战术布局,又起到了警示和处罚的效果。三,维护了《规则和裁判法》的尊严,维护了裁判员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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