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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18: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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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广西秋韵 于 2015-6-21 19:36 编辑
桂林市首届门球双打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桂林市门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2015年7月25日始
三、比赛地点:桂林市铁路两连片大棚人造草坪门球场。
四、参赛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适应本次比赛的男女门球爱好者。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男双、女双或男、女混合组队不限。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冠心病或其他疑难病症患者,危及比赛安全的均谢绝参赛。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3、参赛运动员年龄原则上要求70岁以下。70岁以上者,本人要求迫切,身体健康,并得到家属同意,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颁布的《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只设门球双打项目。
3、门球裁判员统一由市门球协会招聘。
4、根据报名情况编组。
5、竞赛时场上只设主、副裁各1人,记录员由场下运动员义务轮流担任。
6、赛制:竞赛分三个阶段进行,即预赛、复赛、决赛。
7、参赛运动员二人均可互作教练员,旁人无权代教,否则违规。运动员使用球棒必须是国标球棒。比赛使用球和号码布统一由组委会负责。参赛运动员必须着装整齐,穿平底运动鞋。
8、提倡文明比赛,绝对不允许有不文明的现象发生。
七、奖励办法:
1、奖励名额和标准:本次比赛只设名次奖,不发纪念品。名次奖根据报名情况按15%比例掌握,奖金从第一名800元开始依次类推。
八、报名、报到:
1、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免交裁判费。
2、必须在7月15日前向市门协秘书长陶仕津、办公室主任宋 明(15907739965)或舒宗安副主席报名,电话:13597320960或舒宗安副主席(15295845990)。
3、食宿自行安排。
4、已交报名费的参赛运动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且超过7月10日不再退费。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临时协商。
桂林市门球协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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