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5-3-18 13: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桂林市第二届“劳动者杯”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桂林市门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2015年5月1日-3日;
三、比赛地点:桂林市临桂广西地质一队大棚球场
四、参赛资格:市属城乡门球爱好者均有权参赛;
五、参赛办法:
1、比赛项目:团体赛
2、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随队裁判员各1人,运动员5-8名,性别、年龄不限。
3、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把关,如发生安全问题,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总审定颁布的《2011门球规则、裁判法》。
2、比赛分三个阶段:预赛、复赛、决赛,小组前二名进入复赛。
3、比赛器材:统一使用中国门协规定的标准球棒、号码布及队长、教练员、裁判员标志(请自备)。
4、要求各参赛队伍服装整齐,穿平底运动鞋。
七、奖励:
1、奖励按15%的比例产生名次奖。奖金依次为100元、80元、60元、50元。
2、参赛者均发纪念品
八、报名、报到:
1、各参赛队务必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费同时交、寄桂林医学院乐群路校区离退处转市门协;联系人陶仕津,电话:13597320960;宋 明:电话:15907739965。在截止报名期限内如不交报名费视作弃权,如有变动请于4月20日前提出。
2、各参赛队务必于2015年4月30日下午3时在广西地质一队会议室报到,同时召开领队、随队裁判员会议。
九、经费:
1、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每个参赛人员交报名费30元,凡不自带裁判员的球队,另交裁判招聘费100元。随队裁判员劳务费由各参赛队负责。
2、各参赛队食、宿自理,如需帮助,请咨询临桂县城的球友。
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