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6786|回复: 56

【2015新闻播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6 11: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 于 2015-2-6 12:26 编辑

中国门球网,门球人自己的网站。

很多新鲜的资讯,应该在网上得以及时地反映。

中国门球网【新闻播报】应运而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1: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门网资讯】

      2015年2月4日下午13.30,中国门球网总版主门球狂人到了位于北京的中国门协,和周卫中秘书长讨论了门球有关问题。基本敲定了由中国门球网安排摄制人员宣传报道中国门协举办的2015年门球赛事相关事宜。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2-6 23:32
给力,赞一个  发表于 2015-2-6 13:18
中国门球的春天来了。中国门球网,应该承担起中国门球协会,宣传门球活动的任务。北京门球世界联盟,应该发挥其普及提高门球的重任。参加重大赛事为国争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6 11:30
转观念,顺民意,中囸门球才有戏。  发表于 2015-2-6 11:17

评分

参与人数 2票数 +4 收起 理由
春球缘 + 2 神马都是浮云
友友 + 2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1: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世界联盟资讯】

      2015年2月4日下午15.00,门球世界联盟会长郑炜、秘书长刘会军到了位于北京的中国门协,与社体中心副主任、中国门协副主席张怡,社体中心业务一部主任、中国门协秘书长周卫中就门球有关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会谈。

      门球世界联盟决定:加入中国门协成为团体会员。




      张怡同志的谈话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很有见地和水平。

点评

的确是新闻啊  发表于 2015-2-6 16:5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银龄传媒资讯】

      中国门球冠军赛的发起人周仕民和他的公司---银龄传媒,目前正在积极运作中国门球俱乐部联赛。
      据悉,分大区的研讨会即将展开,很多资深门球工作者及有代表性的门球人将被邀请就近就便参加不同形式的研讨会,相关事宜正在积极的推进中。

      华北区的研讨会将在春节后择机举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6 11: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 发表于 2015-2-6 11:14
【中门网资讯】

      2015年2月4日下午13.30,中国门球网总版主门球狂人到了位于北京的中国门协,和周 ...



      中国门球的春天来了。中国门球网,应该承担起中国门球协会,宣传门球活动的任务。北京门球世界联盟,应该发挥其普及提高门球的重任。参加重大赛事为国争光。


144453yj5f5d1dqdff625l.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6 12: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面貌   
春暖花开百花笑,
狂人告之好吉照,
宣传报道成主体,
羊年展示新面貌。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2-6 12: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2: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门协资讯】


2015年全国门球活动安排
2015-01-20 15:15:00 中国门球协会

  一、主要活动
  (一)举办12项次全国性门球活动(附件1)和组织参加2项国际赛事(附件2)。
  (二)审批多项跨省(区、市)的门球传统比赛(附件3)。
  二、竞赛组织
  (一)全国性门球竞赛主要进行5人制团体赛。
  (二)单、双人门球赛主要面向《门球之苑》读者和广大门球网友。
  (三)审核的跨省(区、市)门球传统比赛。
  (四)全国性门球比赛和经审核同意纳入中国门球协会年度竞赛计划的跨省区门球传统比赛,可组织优胜队参加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具体办法按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竞赛规程执行。
  三、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使用器材必须是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度器材供应商所生产的产品(附件4)。球槌端面必须是平面,平面几何形态不限。
  (三)比赛在20×15米场地上进行,可以是人造草坪和自然草坪。人造草坪必须使用中国门球协会(社体中心)合作伙伴或场地供应商的产品。
  (四)参加5人、双人比赛运动员需着装统一、穿
  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须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标,违者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五)比赛进行16进8,以及争夺前8名时可实行上下半时制。
  (六)跨省(区、市)门球传统比赛由各申办单位组织实施。
  四、参加办法
  (一)由各会员单位组织本地选拔赛,选拔优胜队伍参
  加全国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所有参加人员自行办理
  意外伤病保险,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全国门球专业培训、考核工作
  (一)国家级教练员培训班
  (二)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
  六、裁判员和仲裁
  (一)参加全国性门球竞赛的队伍需自行选聘1名国家级
  (含)以上裁判员或55周岁以下的一级门球裁判员担任随队裁判工作,并确保该裁判员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各级裁判员应自备纯白色无装饰长裤、白色运动鞋,
  佩带裁判等级胸章,并参加赛前裁判员学习,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裁判工作。
  (三)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派。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全国比赛前三名发给奖杯、奖牌、证书。
  (二)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设比赛奖金。
  (三)比赛根据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
  奖评选方法》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连续5届举办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跨省(区、市)的门球竞赛可申请纳入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度竞赛管理范围,由举办单位于2015年10月1日前填《举办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备案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报送中国门球协会。
  九、具体事宜,以各项竞赛规程为准。
  附件:
    1.2015年全国性门球活动
  2.2015年国际门球赛事
  3.举办跨省(区、市)门球传统比赛备案表
  4.2015年中国门球协会战略合作伙伴及器材、装备供应商名单
(责任编辑: 康二辉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2: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门协资讯】

2014~2015年度“祝桥杯”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2015-02-02 11:43:00 中国门球协会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4月22日至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举行。4月22日报到,23日召开技术会议,24日至27日比赛,28日12时前离会。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浦东新区体育总会、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上海市门球协会、浦东新区门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浦东新区体育管理指导中心、祝桥镇文广中心、祝桥镇江镇社区管理中心
  (四)支持单位:浦东新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三、竞赛项目及表演赛
  (一)五人制团体赛。
  (二)个人技术赛。
  (三)表演赛(开幕式之后安排1场团体表演赛)。
  四、参赛资格及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2014年中国门球冠军赛分区选拔赛的前4名优胜队。
  (二)在2014年全国女子门球赛、全国少儿门球赛、全国门球锦标赛、全国老年门球赛、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总决赛以及纳入中国门球协会本年度竞赛计划,并已在中国门球协会备案的跨省(区、市)门球传统比赛前3名的队(限团体赛)。
  (三)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随队裁判员各1人,运动员5~8人,报名后队名不得更改,人员调换需在赛前技术会上提出。
  (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3岁(1942年1月1日后出生的,超龄者不能参赛)。
  五、团体赛竞赛办法
  (一)比赛在8连片人工草坪场地上举行。
  (二)比赛执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及本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或淘汰附加赛,最终决出前八名。
  1、16进8、8进4及前4名的决赛实行上下半时制。
  2、在第二阶段比赛中增设进一门限制三杆的规定,即第三轮未能进一门者,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四)参赛人员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组委会指定宾馆食宿,组委会提供比赛期间运动队驻地至比赛场地间的交通。
  (五)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须着装统一、穿平底运动鞋,规范佩带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号码标志,场上教练员、队长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
  (六) 比赛所用球槌必须是经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企业名称和品牌可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www.gateball.cn
  (七)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违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八)比赛严格按照“全国门球竞赛纪律规定”执行,对以下行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等处罚。
  1、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决;
  2、以消极行为参赛;
  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六、个人技术赛竞赛办法
  (一)每支参赛队限报一名队员参赛(报名时注明)。
  (二)竞赛项目:闪击撞柱。
  (三)比赛时间:预赛结束之后、决赛开始之前,30分钟赛完(各场地组也可在小组赛间隙自行安排)。
  (四)比赛办法:
  1、参赛球员按照团体预赛时的分组,在不同场地分别进行。
  2、在二门前2米范围内、沿二线摆放10个球,参赛球员依次闪击①~⑨球撞柱,最后击打⑩球撞柱。
  3、比赛过程执行超时犯规规定。
  4、每次撞柱得10分,不撞柱不得分,最终核对所有参赛球员成绩,前八名优胜者获得2015年度技术能手证书。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赛前三名的球队获得奖牌、奖杯、奖金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的球队获得奖杯、奖金和证书。
  (二)比赛设总奖金100000元人民币,按以下方式分配:
  1、第1名50000元         2、第2名20000元
  3、第3名10000元         4、第4名6000元
  5、第5名5000元         6、第6名4000元
  7、第7名3000元         8、第8名2000元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按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进行,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队发给证书。
  (四)个人技术赛前八名获得年度技术能手证书。
   八、裁判和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聘,不足人员由参赛单位聘请和承办单位推荐。
  (二)各参赛队推荐1名国际级、国家级或55周岁以下一级门球裁判员随队参加裁判工作,(不符合规定的随队裁判员不能参加裁判工作),并与大会裁判员集中食宿,费用自理。未推荐随队裁判员的球队需向承办单位交纳裁判员代聘费,否则该队将失去参赛资格。
  (三)所有裁判员自备白色运动裤、白色平底运动鞋和裁判员等级徽章。经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上场执裁须佩戴裁判员等级徽章。
  (四)鼓励55岁以下、具有门球一级以上裁判等级称号的人员,通过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报名担任裁判志愿者,费用自理,中国门球协会承认其工作经历。
  九、费用
  (一)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60元,总金额为260元/人/天×6天=1560元/人,在报名同时汇款到承办单位指定账户,提前离会不退食宿费。
  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门球协会
  账号: 32475618010021880
  开户行:上海农商银行高东支行
  食宿费发票由下榻酒店在退房时提供。入住酒店时需交纳100元的房卡押金,房卡押金离会退房时退还。
  (二)随队裁判员差旅、食宿费自理,未带随队裁判员的队伍需在报到时向承办单位缴纳裁判员代聘费1000元,发票由承办单位提供。
  (三)报名费每队500元,报到时由承办单位收取,发票由承办单位提供。
  十、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各参加单位按规定填写(打印)《2014~2015年度“祝桥杯”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5年3月20日前分别报送中国门球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邮政编码:100763。联系人:张秋月,电话:010-87182320,传真:010-67133577,邮箱:chinesegateball@163.com
  2、赛事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光明路755号 ,联系人:郭诗琪,手机:18221482766,电话:021-58480253,传真:021-58480253,电子邮箱:pudonggateball@163.com ,邮政编码:200137。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三)返程车票预订需采用实名制,请各参赛队自行预订返程票。
  十一、保险及健康证明
  请所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报到时出示2015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交验2015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十二、本规程由中国门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2014-2015年度“祝桥杯”中国门球冠军赛总决赛报名表

(责任编辑: 康二辉 )



点评

谢谢老师报道!  发表于 2015-2-6 23:5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门网转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资讯】

网信办发布新规整治账号乱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2-04 16:17 来源: 中国网信网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该规定自3月1日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账号乱象日益突出。有的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如“中纪委巡视组”;有的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如“人民曰报”;有的冒用他人身份,侵害个人合法权益;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如“普京”、“奥巴马”;有的假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发布虚假信息;有的名称和头像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甚至公然招嫖;有的在简介中传播暴恐、聚赌、涉毒等违法信息,如“枪械军火商”、“乡村赌场”;有的违背社会公德,宣扬低俗文化;有的公然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有的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该负责人指出,这“十大乱象”污染网络生态,侵害公众利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社会公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网民深恶痛绝,整治账号乱象迫在眉睫。
    该负责人介绍,《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账号管理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
    该负责人强调,互联网企业应当落实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对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同时,企业还应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该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生态治理,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社会举报,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址www.12377.cn,举报邮箱jubao@12377.cn。对举报有功人员,举报中心将予以奖励。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使用和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是指机构或个人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全国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用户服务协议,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第六条 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名称注册,或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
    第八条 对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销其账号,并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施行。


点评

谢谢狂人老师报道!  发表于 2015-2-6 23:5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2: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门网转发社体中心文件】


(责任编辑: 康二辉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6 13: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台山老干部门球
俱乐部恭贺‘2015年新间报道
IMG_3845_鍓?湰.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6 13: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的春天里
IMG_3845.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6 13: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世界联盟决定:加入中国门协成为团体会员。对此表示热烈祝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4: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 于 2015-2-6 14:35 编辑

【体总网资讯】

                                  关于《老年体育》报(试刊)成为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会刊的通知
2015-01-19 09:01:00 体总网

  体老字〔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
  2014年10月,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与银龄华夏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银龄传媒)签署协议,将银龄传媒主办的《老年体育》报(试刊)做为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会刊,并对《老年体育》报进行了全新的改版。《老年体育》报的主管单位是上海报业集团,银龄传媒是《老年体育》报的独家运营机构。
  改版后的《老年体育》将力求积极、全面、客观地报道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开展老年体育工作的情况,交流各地的先进经验,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等内容。暂定新闻、专题、快读、人物访谈、副刊等板块共16版全彩印刷。《老年体育》报将秉承“服务老年体育,报道老年体育、传播老年体育”的宗旨,对中国老年人体协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和各级老年体育组织举办的各类重点、特色活动进行跟踪采访和报道。
  为统筹做好对各级老年体育宣传的服务工作,拟请贵协会将本区域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联系方式(地市级、区县级老年人体协的联系人、邮编、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提供给《老年体育》报,以便加强联系及组织报道工作。
  《老年体育》报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9号1号楼3单元1003、1103室
  邮 编:100022
  电 话:010-56016570 15300363961
  电子邮箱:laonianty@sina.com
  特此通知。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5年1月16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4: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门网语音室资讯】


通知:

       2015年2月6日 (周五)晚上20.00,在中国门球网60076语音室,由“远恒.春青杯”第一届中韩争霸赛组委会宣导赛事有关事宜,远恒公司、春青公司接受中门网门球狂人采访并回答大家提出的相关问题。敬请关注。
       希望各位老师参加分享,欢迎到时光临 。                                      
                                                                                       60076语音室管理团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