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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第二届“兴安•灵渠杯”
门球男女混合双打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为了保证第二届“兴安•灵渠杯”门球男女混合双打邀请赛顺利进行,做到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如期圆满完成赛事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兴安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兴安县门球协会
二、参赛对象:区(省)内外的门球爱好者
三、比赛时间:2014年11月1—4 日。地点:广西桂林市兴安县老干局大院内门球场。
四、比赛项目:男女混合双打。
组队要求:参赛队(对)必须是男女双人组队,不得同性组队。参赛人员年龄不限,但必须身体健康,有适应双打的体力和心理素质,并自行办理人身意外险。比赛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主办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凡参赛者视为对此约定的认可。
五、参赛费:每个队200元。
六、参赛队员每人发给纪念品一份。
七、参赛队数:仅限54(对)队108人
八、奖励:奖励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第一名奖金3000元,第二名奖金20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第四名奖金600元,并列第五名奖金(四个队)各400元。
九、竞赛办法:
1、54个队分A、B、C、D、E、F、G、H|、I九个组,每个小组六个队(以抽签形式分组)。因场地有限,A 、B、C组的比赛时间是11月1日。D、E、F组的比赛时间是11月2日。G、H、I组的比赛时间是11月3日。11月4日进行复赛、决赛。
2、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九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每个小组的前2名出线参加复赛。
第二阶段:出线的18个队分成4个组(事先预定,对号入位)进行小组循环赛,每个组的第一名出线参加决赛。各小组的第二名不再进行比赛,并列为第五名。
第三阶段:复赛出线的四个队进行循环赛,决出一、二、三、四名。
3、执行《2011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不附加任何临时条款。
4、参赛队不得聘请教练员,但当场比赛的队员可以互为指挥。
十、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14年10月10日止,报名有效以交汇参赛费到位为准(按收到参赛费的时间顺序排列,报满为止)。报名时请将参赛费汇至中国农业银行兴安支行,户名唐仁权,账号622848 0140829939911。联系电话13517539309。请注明门球参赛费。
2、报名时请将队员姓名、年龄、单位和联系电话写清楚,以便保持联系。为这次比赛总结报告提供素材。
4、限于场地问题,各组的比赛时间不能同步进行,报名结束后, 在10月20日前将具体比赛时间、所在场地通知各参赛的队员,便于做好报到、参赛的时间安排。
5、报名交了参赛费的队,因故不能参加比赛的,请在10月10日前提出,在此以后提出不参赛的,一律不退参赛费。
6、报名办法:(一)、电话报名,联系人唐仁权,手机13517539309。(二)、QQ联系报名:QQ号1045400957,QQ邮箱13517539309@qq.com.。(三)手机短信报名。(四)网上跟帖报名。
十一、报到时间:A、B、C组的队,必须在10月31日报到。D、E、F组的队,必须在11月1日报到。G、H、I组的队,必须在11月2日报到。以便准时参加比赛。
报到地点:兴安县兴安镇桂善街60号老干部局大院内。负责人潘永芳,联系电话13077606573。
十二、比赛地点和场地类型:老干部局大院内2块球场,其中一个大棚沙地和一个露天人造草坪球场。火车站一个露天沙地球场。
十三、车旅费、食宿费、医疗等费用均自理,不统一安排食宿。市面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20—60元不等。住宿的宾馆可以自行联系,也可以与主办单位预约。
十四、交通线路:兴安县南北的高铁已经开通,参赛人员可以在本地查看到兴安县的火车时刻表。到兴安北站下车后,乘坐17路公交车到兴安汽车站下车。乘座长途汽车的人员,到兴安县汽车总站下车后,沿三台路径直走到兴安县人民政府大门口,再往右拐进桂善街,前行200米即到兴安县老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兴安县门球协会。
竞 赛 组 委 会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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