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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8: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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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新康(联合)在决赛时赢了工信、六三办两家,新康(联合)应该是第六。六三办不应该排第六。
1、这些人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2、裁判长的计算对吗?他这样计算合理吗?
【2011裁判法及竞赛手册】P63二、记录工作3、计算成绩、决定名次(1)先计算或胜场次,多者名次在前。(2)若获胜场次相等,则计算相等各队之间的净胜分(各队的总胜分减去总负分),多者名次在前。(3)若仍相等,则计算相等各队全阶段的净胜分(全阶段总胜分减去总负分),多者名次在前。(4)若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回答老师的问题:
1、虽然联合队分别赢了工信、六三办两家,但只是小比分获胜,13:10胜六三、17:16胜工信;而六三办20:8大比分胜工信,虽10:13负联合,但净胜分+9远远高过联合+4,因竞赛手册排名次没写谁胜对方排名在前,(除非赛前有约定,那是另一种排法)。所以裁判长按2011竞赛手册计算比赛成绩正确,排名合理!
2、有人对裁判长计算成绩提出异议,可能是按照地方惯例地排法,计算口径和裁判长不同,故出现异议。
3、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赛前有约定,按约定排名,如果比赛前没约定,应按2011裁判法及竞赛手册计算成绩决定名次!
回答对否?请老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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