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河东一卒 于 2014-9-10 17:41 编辑
张明月,男,67岁,夏县人,负责报道收费。 张永辉,男,64岁,绛县人,负责收费开票。 范志文,男,64岁,绛县人,负责发饭票安排住宿。 我们三人受大会委托,义务为大会服务,没想到还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你们没开票,就把钱贪污了”。我们非常生气,就去找郑炜,要求通过大会广播把事实讲清楚,郑炜坚决不让,我们就忍了。 现在,我们三人把事情经过讲出来,让大家评评理。 冯建毅,8月13日中午报道,当时按第一阶段收费标准,每人每天吃30元,住宿30元,计60元。当时冯交了2个人13-15日的食宿费,每人160元,计320元。冯建毅把钱交给了张明月,张永辉给她开了320元的收据。之后,冯建毅提出13日晚不吃饭把饭票退了,给她退了10元,实收了她310元。 第二阶段比赛从8月16日-8月21日,每人每天吃40元,(早饭8元,午饭20元,晚饭12元)住宿2个标准,带卫生间的每晚40元,不带卫生间的每晚30元。 第二阶段的食宿费从8月15日就有人开始交了,因为第一阶段是一种饭票,第二阶段是另一种饭票,不买饭票16日就吃不成饭了。8月16日下午张永辉第一次找冯建毅催收第二阶段的食宿费,她说已经交了。张永辉说:交了给你开的收据呢。她说:没给我开收据。张永辉说:凡交钱的我都开收据,怎么能给你不开,你再仔细找找。我和张明月各负其责,我开票他收钱,怎么能不给你开呢?冯建毅说:第一次也没给她开。张永辉说:第一次你确实交了,有底票为据,第二次你确实没交。张永辉回到住处后,再次查找所有收据,根本没有冯建毅的,张永辉就问张明月,冯建毅把第二阶段的食宿费交了吗?我说没有。张永辉说:可她怎么说交了,我们没给她开收据,她到底交给谁了?第二次张永辉在路上碰见她,催让她交食宿费,她还说交了。 8月17日晚我们三个人开好收据,到她住的房间去催她交食宿费,她还坚持说交了,我们说:收你不收你都凭收据说话,你的收据呢?她说没开。我们说:我们把所交费的人都开了票,怎么能给你不开。冯建毅说:“我有的是钱,根本不在那几个钱”。那我们又说:“我们虽然是乡下人,也不缺那几个钱,况且我们为公办事,开票和收钱是两个人,一个人收钱,一个人开票,你根本就没有交”。冯建毅说:“你们没给我开票,就把钱贪污了”。我们非常生气,就说,那明天球场见,让大家评评理,看你是否真的把钱交了,我要通过球赛的广播通知你交费。冯建毅说:“不和你们说了,我要给郑炜打电话说”。我们三个人就走了。 我们三人在楼下20号房间找到了郑炜,把冯建毅没交费的过程仔细讲了,这时恰好冯建毅给郑炜打电话,郑炜接到电话后,说现在3个收费人正在此说你交费的事,那你来一下。冯建毅来到20号房间,把自己交费的理由重复了一遍。我们三人说:“你确实没交,交了的有收据证明,凭空说的不算”。双方争执不休,郑炜见没办法,就问冯建毅,你说把钱交了,现在三个收费人都在,你把钱交给了他们中间的哪一位?冯建毅看看我们三个收费人,说“没交给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我把钱交给一个比(张明月)稍胖的一个人了”。郑炜说:“那你把钱交错人了,他们三个自始至终在收费,你怎么把钱交个别人了,没交到大会收费处”。冯建毅走了,郑炜在收据上签了名说:“食宿费未交到报到处”。并且又说:“交错人等于没交,怎么能说交了呢?” 从8月16日-8月20日冯建毅不交食宿费是怎么生活的呢?她每天违反规定在宿舍吃饭,给宿舍招来了很多虫子,同屋住的人很讨厌。没饭票在宿舍吃谁的饭呢? 关于这件事我们三个收费人都非常生气,几次找郑炜要通过大会广播向冯建毅收取食宿费,让广大球友评理,都受到郑炜的拒绝。赛事虽已过去数日,但我们三人仍难以接受这种说法,现把经过告知网友,让大家评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