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老体[2015]2号
洛阳市体育局 洛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关于举办第26届洛阳“牡丹杯” 全国门球邀请赛的函
各有关单位: 洛阳“牡丹杯”全国门球邀请赛在社会各界和全国各地门球爱好者的大力支持下已成功举办了25届。在全国范围内有了较大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恰逢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于4月1日至5月10日举行,洛阳市政府又将今年4月7日至12日举办的26届洛阳“牡丹杯”全国门球邀请赛列为 “牡丹文化节”专项活动之一,提高了本届邀请赛的规格,我们将更加努力,决心把此项赛事办成一项高水平的品牌赛事、一项为老年人服务的品牌赛事、一项独具特色的品牌赛事,不辜负全国各地门球爱好者的期望。 洛阳是闻名遐迩的“千年帝都、牡丹花城”,又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数不胜数的古迹遗存,秀美灵动的山水风光,四通八达的交通动脉,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使洛阳魅力四射,光彩夺目。我们诚邀贵单位组队来洛参赛,并在比赛之余,浏览洛阳名胜古迹,领略洛阳秀美风光,一睹牡丹华贵芳姿。
附件:1、第26届洛阳“牡丹杯”门球邀请赛规程 2、报名表 3、第26届洛阳“牡丹杯”门球邀请赛安全责任书
洛阳市体育局 洛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0一五年元月二十八日
第26届洛阳“牡丹杯”全国
门球邀请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2015年4月7日—12日,在洛阳市西工体育场门球活动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洛阳市体育局、洛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参加单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各企事业单位门球队 四、比赛项目:人造草皮场地团体赛 五、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人,运动员5-8名,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并占运动员名额,年龄、性别不限。 2、参赛人员身体必须健康,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健康状况若出现问题完全由参赛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各代表队与主办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参赛服装尽可能统一。 3、每队需报1名国家2级以上门球裁判员(年龄65岁以下)参加大会工作,但不得兼队员,报到时需交验裁判员资格证及身份证,自备裁判服装。不报裁判员的队或所报裁判员不符合大会要求的,大会有权拒绝使用,并需交纳裁判聘请费200元。 六、经费: 1、每队交参赛费300元。 2、食宿可自行安排,如需大会帮助安排的请提前说明,食宿费约每人每天140元,费用自理。 七、报名、报到与会议: 1、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31日前(以收到报名表及报名费汇款单为准),请将报名表(尽可能打印,手写不要了草)及参赛费寄(或电传)河南省洛阳市西工体育场11区“洛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过期不再接受报名。主办单位接到报名单及报名费后才予进行编排。 2、4月7日、8日各代表队报到,报到地点:洛阳火车站广场向南100米,洛阳长途汽车站对面天香饭店。 3、领队及裁判会于4月8日晚7:30召开,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八、竞赛办法: 1、执行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 2、场地为15×20米人造草皮。 3、参赛队自备球棒、号码布和各种标志,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4、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各小组前两名进入决赛,决出前八名。 5、抽签编排由裁判长组织安排。 九、录取与奖励: 1、录取前八名。 2、奖励办法: 团体前八名颁奖牌并分别给予:第一名奖金3000元,第二名奖金20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参赛人员均发纪念品。 联系电话(传真):0379-63219630 邮编:471000 联系人:王梁 13903792384 吕建道 13707695585 石建中 13838878318 十、仲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聘。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洛阳“牡丹杯”全国门球 邀请赛安全责任书 一、我队自愿报名参加第26届洛阳“牡丹杯”门球邀请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队队员的身体状况良好,适应参加本次比赛。 三、如果本队队员在参赛过程中发现身体不适或出现疾病,应立即停止参赛并报告大会组委会。 四、本队队员若身体出现问题,完全同意接受主办方提供的现场救助的医务治疗,相关费用均由本队队员负担。 五、参赛期间,本队加强对本队队员安全教育,对本队队员的安全负责。
参加代表队领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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