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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目前还没见到《2011》新规则,但从网上和《门球之苑》学到的新规中修改最明显的和比赛中必须掌握的几点列举几条,供网友们参考指教。
一、双杆球:取消角度双杆只留门双杆,并只许两次,第三次始只有一次续击权。又《2011》新规则规定“闪击完成后(不论闪击几个球)获得一次续击权”以及“自球有效通过球门后获得一续击权”共两次续击权。言外之意没有三杆(多)球了。
二、闪击:取消原闪击三个阶段,并凡是进入闪击阶段(撞击后自他球都停稳始,捡他球、踩自球、放靠他球、闪击、抬脚止)任何犯规,自球一律拿界外。注意:撞击后自他球停稳前所出现的犯规不算闪击阶段犯规。
三、撞中柱:“得分不封顶”一个球撞中柱后下一轮次继续过一门得分(不是满分--死球)
四、贴柱球:贴柱球的移动(间接移动)均属无效移动。基于此他球(未过三门球或槌)震柱(柱撞球)贴柱球不得分(旧规得分)。
五、同分胜负的判定:1)单球高分(或多)者获胜,若相等比次高分依次类推 。2)若再相同同分决胜:1~10号依次通过一门、二门,得分多者获胜。再相等1对1决胜负。
六、球与球接触:运动员可不请裁判员确认,但裁判员“应据实判定”。我建意: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还是请裁判员确认的好。
七、界外球压门线:界外球进场压门线球(不关门前门后),下次直接或间接过门无效。
除此而外有很多新修改内容,但易懂,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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