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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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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1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到目前还没见到《2011》新规则,但从网上和《门球之苑》学到的新规中修改最明显的和比赛中必须掌握的几点列举几条,供网友们参考指教。
     一、双杆球:取消角度双杆只留门双杆,并只许两次,第三次始只有一次续击权。又《2011》新规则规定“闪击完成后(不论闪击几个球)获得一次续击权”以及“自球有效通过球门后获得一续击权”共两次续击权。言外之意没有三杆(多)球了
     二、闪击:取消原闪击三个阶段,并凡是进入闪击阶段(撞击后自他球都停稳始,捡他球、踩自球、放靠他球、闪击、抬脚止)任何犯规,自球一律拿界外。注意:撞击后自他球停稳前所出现的犯规不算闪击阶段犯规。
     三、撞中柱:“得分不封顶”一个球撞中柱后下一轮次继续过一门得分(不是满分--死球)
     四、贴柱球:贴柱球的移动(间接移动)均属无效移动。基于此他球(未过三门球或槌)震柱(柱撞球)贴柱球不得分(旧规得分)。
     五、同分胜负的判定:1)单球高分(或多)者获胜,若相等比次高分依次类推 。2)若再相同同分决胜:1~10号依次通过一门、二门,得分多者获胜。再相等1对1决胜负。
     六、球与球接触:运动员可不请裁判员确认,但裁判员“应据实判定”。我建意: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还是请裁判员确认的好。
     七、界外球压门线:界外球进场压门线球(不关门前门后),下次直接或间接过门无效。
      除此而外有很多新修改内容,但易懂,不一一列举。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金钱 +2 收起 理由
国鸣 + 2 + 2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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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18: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1-10-29 19: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7483007234691884292_1:}
发表于 2011-10-29 19: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学新规的体会很深哦!
发表于 2011-10-29 20: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内容用不同的颜色表达,很醒目,容易记。再次谢谢!
发表于 2011-10-29 21: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说明您精读门球新规,精典一一列举:
发表于 2011-10-29 22: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学习了,因为我也到现在没看过真正的新规,对我了解新规帮助很大,谢谢!
发表于 2011-10-29 22: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0-29 22: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学习新规则很认真,向您学习!{: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0-29 23: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学习比用书学习来的快{:soso_e19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07: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贴再增加一条:闪击阶段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球而手触及自他球为犯规。也就是说,改变方向时不抬脚的情况下先拿起他球后再抬脚改变方向。
发表于 2011-10-30 10: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得好!
发表于 2011-11-1 07: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cuigenwu 发表于 2011-10-30 07:19
我的贴再增加一条:闪击阶段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球而手触及自他球为犯规。也就是说,改变方向时不抬脚的情 ...

这一条规则有明显的语病:如楼主所说,自球在手,再抬脚,此时正是规则
“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所描述的状态,犯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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