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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判 天 地
我遇见过这样一个案例,请问裁判员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最后还有2分钟不到,白方球仅得5分,不管怎么打、已经必输无疑。
为了能够多得几分,界外10号球、在不顾对方有先手球的前提下,直接将自球击打到一门后、二门前的位置,准备有时间冲一下二门。
2号球也击打到10号球前。
4号球在击打到2号球前时、不慎又出界。
此时轮及5号击球员击球。
在5号击球员击球后、未等裁判员呼叫6号击球员击球时,界外6号球的击球员为了抢时间让10号球有起棒的机会,就早早地将6号球击打到二门前。
裁判员发觉:未呼号、6号球就已经击打进场,认定无效。
即将6号球捡起、扔出界外。随即再呼叫:6号!
6号击球员在答到的同时,发现6号球未放置好,自己就自行捡球、放好位置,击球进场到二门前。
裁判员随后呼叫7号,在7号击球员击球过程中,比赛时间已经结束。10号球最终未有起棒的机会。
一问:裁判员这样处理正确吗?
有人说:6号击球员犯规。的确6号击球员是有犯规动作。
二问:6号击球员什么动作是犯规动作?6号击球员应该怎么做,才不会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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