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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4-20 19: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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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球友的关注!面对球友的不同意见,现将回复剑客行老师的贴子再贴出来:《谢谢剑客行老师的关注和作出的正确判断{:soso_e183:}昨天裁判员大概就是按“长河落日”球友那样解释的,所以在他(她)的跟贴后我说回答正确加10分。当时裁判员是这样解释的《四号队员闪送完成,被闪球停稳后,球槌碰了自球按完成续击处理(裁判员的这个解释是正确的)。七号队员闪送九球后球未停稳碰了球,按闪击阶段犯规。在闪击阶段的所有犯规自球一律拿出界外(裁判员这个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并非所有闪击阶段的犯规自球都拿出界外)。》 现在的多数球友只管打球,不学规则。所以当裁判员说按2011规则这样解释以后就心服口服了!提出这个案例来讨论的目的就是希望我们的各级裁判员认真的学习、掌握和运用门球规则。
另外在这里说明一下 : 一、本贴最后的问题是“球友们:你知道裁判员是怎样按规则解释的吗?
二、本贴中的裁判员对闪击阶段犯规的解释(闪击阶段所有犯规自球一律拿出界外)是错误的。
三、本楼主不是本贴中的裁判员。
四、对本案例不要考虑太复杂,其实就是被闪送的六球停稳后结束了闪击阶段,球槌碰了自球。九球闪送后没有停稳球槌就碰了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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