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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犯规动作不同的判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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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20: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剑指001 于 2014-4-18 21:03 编辑

        今天下午的同一场球赛,白、红两方非常偶然的各出现了一次同样的“犯规”动作。      开球10分钟后,白方的四号队员闪送六号球,当被闪送的六球停稳后,四号队员准备起身续击自球时,球槌轻轻碰到了被击球体,但球体没有滚动,这时裁判员示意四号停止击球并呼五号上场。
       当比赛进行到21分钟时,红方七号队员闪送九号球,当九球被闪出准备起身续击自球时,做了和四号队员同样的动作,这时裁判员示意七号停止击球并判罚将自球拿出界外。
       四号和七号队员做了同样的动作,但裁判员确作出不同的判罚。于是红方当场提出异议。裁判员提出判罚正确,要求比赛继续进行,答应等比赛结束后按门球比赛规则给预合理解释。
       当比赛结束后,裁判员按门球11年新规则解释了一番,双方对员都心服口服了,球友们:你知道裁判员是怎样按规则解释的吗
      
      




发表于 2014-4-18 21: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抛砖引玉:六球已停稳,因此为触球犯规,停止续击权;九球未停稳,因此为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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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球没停稳,自球也不该拿出界外。  发表于 2014-4-18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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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21: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剑指老师没说九号球是所停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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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都是闪击阶段呀?只要未抬脚,他球仃稳与未仃稳无关,再触碰了自球都是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不知回答对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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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21: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4-4-18 21:05
抛砖引玉:六球已停稳,因此为触球犯规,停止续击权;九球未停稳,因此为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回答正确,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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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22: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闪送的6号球已停稳,续击时,球槌触碰了球,为续击完成,击球员退场。不是犯规,是击球完毕。
7号的动作也不犯规,也是击球完毕停止击球,应该退场。为什么拿出界外並没交代清楚。有球友说:9号没停稳而击球。这个说法也不对,自球也不能拿出界。请看击球犯规6,处理2就清楚了。要有击球犯规8、9的行为,自球才拿出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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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剑客行老师的回答。他才该加10分。  发表于 2014-4-19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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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05: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一下,裁判员是怎样按11规则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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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9 09: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剑指001 于 2014-4-19 11:30 编辑
剑客行 发表于 2014-4-19 05:39
想问一下,裁判员是怎样按11规则解释的?

       谢谢剑客行老师的关注和作出的正确判断{:soso_e183:}昨天裁判员大概就是按“长河落日”球友那样解释的,所以在他(她)的跟贴后我说回答正确加10分。当时裁判员是这样解释的《四号队员闪送完成,被闪球停稳后球槌碰了自球按完成续击处理(这是正确的)。七号队员闪送九球后球未停稳碰了球,按闪击阶段犯规。在闪击阶段的所有犯规自球一律拿出界外(这是错误的)       现在的多数球友只管打球,不学规则。所以当裁判员说按2011规则这样解释以后就心服口服了!提出这个案例来讨论的目的就是希望我们的各级裁判员认真的学习、掌握和运用门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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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11: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肯定长河落日的观点:
六球已停稳,因此为触球犯规,停止续击权;九球未停稳,因此为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楼主说:
四号队员闪送完成,被闪球停稳后球槌碰了自球按完成续击处理(这是正确的)。七号队员闪送九球后球未停稳碰了球,按闪击阶段犯规。在闪击阶段的所有犯规自球一律拿出界外(这是错误的)。”  
我的讨论:
1, 说“六球已停稳,因此为触球犯规,停止续击权;” 这判决有误,不是触球犯规,是已续击,击球权结束。(处理的效果相同)

2,说 “球未停稳,因此为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这涉及到闪击阶段何时结束问题,规则(29页)说:闪击过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为止。”
    所以九号队员槌碰自球是击球犯规,符合击球犯规第6条(第24页)(闪击完成后,有效移动的球尚未静止而击球),但是并不是在闪击阶段犯规,因此,球移动无效,放回原处,把球拿出界外是错误的。

两个括弧里的话
(这是正确的)(这是错误的)  我看不明白,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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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12: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击球手 发表于 2014-4-18 21:13
好像剑指老师没说九号球是所停稳

老师好!都是闪击阶段呀?只要未抬脚,他球仃稳与未仃稳无关,再触碰了自球都是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不知回答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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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要续击了,怎能未抬脚啊,当然闪击阶段已经结束!  发表于 2014-4-1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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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13: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球10分钟后,白方的四号队员闪送六号球,当被闪送的六球停稳后,四号队员已抬脚,准备续击自球时,球槌轻轻碰到了被击球体,但球体没有滚动,这时裁判员示意四号停止击球并呼五号上场。
      二、比赛进行到21分钟时,红方七号队员闪送九号球,当九球被成功闪出,(一)准备起身(但还未抬脚)续击自球时,做了和四号队员同样的动作,这时裁判员应判犯规,将自球拿出界外。(二)准备起身(已抬脚)续击自球时,做了和四号队员同样的动作,这时裁判员应示意七号停止击球并呼五号上场。
      如果是这样,裁判员对两种情况的判罚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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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16: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1、四号队员不算犯规,应为击球完毕。
2、9球未停稳、击球员未抬脚,应为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请球友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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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楼主两次用了“准备起身”,可能我理解有误,但从裁判的判定来看,红方应是未抬脚。  发表于 2014-4-19 18:47
楼主说要续击了,怎能未抬脚啊,当然闪击阶段已经结束  发表于 2014-4-1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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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07: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跟帖的不同观点,楼主该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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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08: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表明问题的关键点:击球员是否都已经抬脚了?!

至于闪击出去的球是否停稳,不是两种处理问题的依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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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0 19: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球友的关注!面对球友的不同意见,现将回复剑客行老师的贴子再贴出来:《谢谢剑客行老师的关注和作出的正确判断{:soso_e183:}昨天裁判员大概就是按“长河落日”球友那样解释的,所以在他(她)的跟贴后我说回答正确加10分。当时裁判员是这样解释的《四号队员闪送完成,被闪球停稳后,球槌碰了自球按完成续击处理(裁判员的这个解释是正确的)。七号队员闪送九球后球未停稳碰了球,按闪击阶段犯规。在闪击阶段的所有犯规自球一律拿出界外(裁判员这个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并非所有闪击阶段的犯规自球都拿出界外)。》       现在的多数球友只管打球,不学规则。所以当裁判员说按2011规则这样解释以后就心服口服了!提出这个案例来讨论的目的就是希望我们的各级裁判员认真的学习、掌握和运用门球规则。
        另外在这里说明一下 :  一、本贴最后的问题是“球友们:你知道裁判员是怎样按规则解释的吗?
        二、本贴中的裁判员对闪击阶段犯规的解释(闪击阶段所有犯规自球一律拿出界外)是错误的。
        三、本楼主不是本贴中的裁判员。
        四、对本案例不要考虑太复杂,其实就是被闪送的六球停稳后结束了闪击阶段,球槌碰了自球。九球闪送后没有停稳球槌就碰了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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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球闪送后没有停稳球槌就碰了自球。 那么裁判判自球拿出界外你认为对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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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12: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剑指001 发表于 2014-4-20 19:11
谢谢各位球友的关注!面对球友的不同意见,现将回复剑客行老师的贴子再贴出来:《谢谢剑客行老师的 ...

九球闪送后没有停稳球槌就碰了自球。
那么裁判判自球拿出界外你认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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