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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9 17: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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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门球冠军总决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促进北京市门球运动的发展,门球冠军总决赛的举办是一场高水平的球技交流活动。更有利的促进北京市门球运动技、战术水平的提高。经北京市门协办公会决定,于10月31日星期4上午8:30,在东城地坛门球场,举办北京市团体会员五支球队双循环门球冠军总决赛。
一、参赛办法:
1、2019年北京市门球协会团体会员门球队。在市门协主办的门球赛事中获得第一名球队可报名参加冠军总决赛。若有获得多次第一名时可任选一个次参赛,上场队员含专职教练员只允许更换1名队员。上届总决赛获得冠军的北京U梦队在参加本届冠军总决赛时,允许更换2名队员。参赛队因特殊原因向组委会报告,批准后可更换3名队员。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参加冠军赛的球队:北京U梦队、东城地坛三队、东城地坛队、中航奥通队、地坛二队,共5支门球队。
3、每支运动队5--7人,领队、专职教练员各1人。如教练员兼运动员,则计算在运动员名额内。
4、各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
5、为了确保安全,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参赛。如发生人身意外伤病事故由各报名单位负责。
6、报名费:每队300元。
二、竞赛办法:
1、执行2015年《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为提高球队技、战术和竞争水平在每场比赛最后10分钟时,执行附则规定,采用计时员10秒钟计时的办法。
2、小组双循环赛制排出名次。依两次循环赛的各队积分之和按裁判法计算出成绩。
3、未列入球队参赛名单及不符合参赛条件者不得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不得跨队参赛。如发现有违规参赛者,按参赛场次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判对方队10:0获胜。
4、比赛用球棒,运动员、教练员和队长标志,由各队自备;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5、竞赛严格按照规则中“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规定执行,对于无理取闹、不服从判决;无故弃权;打假球、消极比赛等行为,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罚金,北京市通报等处罚。
三、奖励:
冠军队(第一名)获总冠军流动奖杯,奖金1000元;第二名奖金800元;第三名奖金500元。第四名至第五名各发奖金300元。各队均发证书。
北京市门球运动协会
2019年10月28日办公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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