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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志在千里 于 2016-4-12 21:21 编辑
由《人民体育出版社》总编室:2016年3月发表《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勘误表(第二次印刷时已修订),共有17条。
1、P3上数第五行“宽1一5厘米”前加“带”字
2、P15方框内说明的最后句号改逗号,并加文字“否则按击球犯规处理,由击球员拿回自球。”
3、P18上数第八行刪掉“完成”。
4、P21图7”3”上加竖杠。(楼主注:是〇中3,表示已过一门的3号球)
5、P22“2.允许放弃击球”后加“(含开球丶续击。)”
6、P25上数第十一行中的“原位”改为“触球位置”。
7、P27图11“8”上加竖杠。(楼主注:是〇中8表示已过一门的8号球)
8、P50日文“一番”改为“1番”,有5处改动。
9、P51“一番丶二番丶三番”改为“1番丶2番丶3番”;英文上数第二行“therd”改为“third”;表格左侧刪掉“犯规”二字。
10、P52英文第二行“chppse bolls”改为“choose balls”
11、70“8.同分决胜”改为“平分决胜”。
12、P72表1、表2刪掉“厶”
13、P73表3中“同分决胜”改为“平分决胜”
14、P74“6.”中“表2”改为“表3”。“7.打成双杆球时时”的“时”改为“并闪击完成后”
15、109表9最后一行“8:50”改为“8:30”
16、P111下数第三行删掉“置”,“队”后加“时”
17、P115上数第六行“D4”之间加“这”字。(见《门球之苑》4月号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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