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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修规与简化规则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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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1: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谈简化门球规则与修规势在必行。

为增强门球的活力和延续门球的生命,简化门球规则与修规势在必行。
一、从开球说起:
  1、一律放在开球区内,不准压线,或固定几个开球点减少击球员与裁判的摩擦麻烦,同时也减少了裁判的负担。
  2、进一门,取消可以移开的一门前后的他球。理由:他球可以换位进一门。撞击了门后的他球,可直接进行闪击,不再二次撞击他球。撞击了门前的他球判犯规。这样增加了堵截的技术和提高了进一门的技术。
  3,进一门后出界球得一分,但按界外球处理。
二、进门问题。进二门或进三门时,不管从门前还是门后进时停在门中线上,其他球将此球顶进门一律不算得分,这样减少了麻烦的难记忆的争议,从而节省时间。
三、界外球的处理:
  1、界外球一般可放在比赛线以外至少10厘米,特殊放到出界点距限制线50厘米以内,由裁判定或由击球员要求裁判放球垂直换位使好进场。
  2、取消推球犯规,可以推球到压线。理由:在平时玩,基本上大家都是用手或脚将球压线,并无多大影响;场地边线地形大多很不平,或就是一个高岗,击球进场不是退回来,就是球滚进太多,场地使被动者更加被动。
  3、界外球进场内,碰到他球不犯规,停哪算哪,他球放回原位。
四、双(多)杆球问题。
  1、取消双(多)杆球的双(多)继击权。只有一次继击权,双(多)闪击权。 
  2、如保留双杆球或多杆球,就应限制第二次以后的续击权限,或就规定第二次续击只能击自方球或进门得分。
  3、或同时击了对方一个球才有二次续击权,此时第二次续击权限不受限制。双杆或多杆球的确是一项技术,丢失了可惜。
五、撞柱球的处理:
  1、撞柱后的球得分封顶。像进门后的球一样,有一次同等继击权,但不拿出或退出比赛场,此球除不再得分外,仍有他球的同等权利。理由:像过门得分一样,不搞特殊化,便于执裁,便于记忆。
  2、撞柱球得分封顶距离国际规则更近,技术和战术更丰富。取消了可以重过一门再得分,和不在场内用手拿出界外重新过门,得到额外保护如同神圣的过大权利。
六、撞击后闪击他球的处理。
  1、撞击他于后,两球都不可能出界时,只要自球停稳就可以捡拾他球不犯规。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2、闪击他球后,只要自球停稳就可以续击。他球出界与否由裁判员定,并宣布结果。
  3、撞击他球后闪击的10秒计时:自球一旦停稳,由裁判员喊开始,10秒计时开始,继击开始。理由:此时规则规定的没有呼号开始的口令这一项,计时开始时间是个空白,容易引起争议。或就像篮球比赛开始从由裁判抛球吹哨,双方争球开始一样,比赛双方按表可同时计时,公平合理,互相监督,10秒也不难执行。
七、关于闪击犯规的处理:
  1、取消闪击他球不超过10厘米犯规的规定。不管闪击后他球离自球多大距离,都不犯规。如果闪击后两球密贴,按重复撞击处理。理由:减少闪击的最麻烦的许多既浪费时间又容易引起争议的犯规。
  2、取消闪击成功的概念。理由:减少了许多无什么意义的成功不成功的争议,这无非原来是为了限制撞击准者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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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击时两球都离开脚,不管他球跑多远,也不管自球离开脚多大距离,按犯规处理。并将自球一律拿出界外处理,他球放回踏球处。理由:减少许多容易模糊的不同认识,明白说的清楚。
八、取消规则上的教练员的称呼,恢复教练员的本性。
  赛场上改用临场指挥更实际。临场指挥由带队和队长决定。返璞归真还队长的全权。理由:教练员不一定是临场指挥,教练可以长期或短期受单位负责人或队长的聘请担任,这样可以去掉容易造成两架马车同时运转的不协调性。
九、允许队员提示给本队指挥的话语权。
  允许场内互相呼唤,增强比赛气氛。裁判只管超10秒判罚。

发表于 2014-2-17 12: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同意楼主意见,只是对“撞柱球得分封顶”持保留意见,缺少了竞技性,阻碍了门球向“更高,更快,更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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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5: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界外球的放置就是边线10厘米处,不搞特殊(50厘米)界外球进場压线是一种技术丶技巧的手段,不可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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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6: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封顶,都同意。别拿所谓”国际规则“太当回事,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呀。日本怕中国另起炉灶,说不定今年修规,会将不封顶写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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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10: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得分不封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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