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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鹤兄请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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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08: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汉玉灵芝 于 2013-10-25 08:16 编辑

11规则:示例二:


示例三:


示例四:

       烨鹤兄的观点:球与脚是不能等同的。比如闪击时手没有离开球是犯规的,然而手不离开脚是允许的,不犯规。
用手的触球和触脚说明球与脚不同,的说服力是不强的。因为我们讨论的是,触脚控制下的球和触脚,是不是可以认为等同。
没有明文,所以我也举例:
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
      根据规则可判断,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
的观点不妥。另外闪击时手拿被撞击的他球也可触及脚下的自球。烨鹤兄,请思之。当否。

点评

有说服力  发表于 2013-10-25 10:26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8 金钱 +6 收起 理由
齐布龙.东博 + 8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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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08: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3-10-25 08:35 编辑

“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不妥。”
如果说细一点:
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除外脚下自球和规则特定允许的情况以外),为触球犯规
还有不妥吗?

点评

同意您经过两次修改后的观点。不过,朋友间的来往帖子应尽量保持原始贴,否则怎么进行交流呢?我想这点雅量您老兄应该具备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25 09:08
密贴球的情况也不应包含在列!烨鹤兄,您同意吗?请再思之您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25 08:3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08: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0-25 08:25
“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不妥。”
如果说细一点:
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 ...

    密贴球的情况也不应包含在列!烨鹤兄,您同意吗?请再思之您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

点评

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不妥。 那么你认为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不为触球犯规? 也请思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25 08:42
发表于 2013-10-25 08: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3-10-25 08:36
密贴球的情况也不应包含在列!烨鹤兄,您同意吗?请再思之您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 ...

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不妥。
那么你认为
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
也请思之。

点评

同意您经过两次修改后的观点 。不过使我感觉到欲想得到您肯定的观点是很难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25 09:14
同意您经过两次修改后的观点  发表于 2013-10-25 09:0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09: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0-25 08:25
“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不妥。”
如果说细一点:
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 ...

  同意您经过两次修改后的观点。不过,朋友间的来往帖子应尽量保持原始贴,否则怎么进行交流呢?我想这点雅量您老兄应该具备吧!

点评

我的说法是不周密,不是不妥,不妥是基本否定的。 你说的话每句都是周密的吗? 例如“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不妥。” 这句话就是意味著你认为““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25 10:2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09: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0-25 08:42
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不妥。
那么你认为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 ...

同意您经过两次修改后的观点  。不过使我感觉到欲想得到您肯定的观点是很难的!
发表于 2013-10-25 09: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及場上球,是触球犯规。
手持被撞击的他球触碰脚下自球不犯规。

发表于 2013-10-25 09: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持被撞击的他球触碰脚下自球不犯规,通过他球触及場上球,是触球犯规。两位老师的讨论很有意思,使我们对于这一难题有了更清醒的认识。
发表于 2013-10-25 10: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3-10-25 09:08
同意您经过两次修改后的观点。不过,朋友间的来往帖子应尽量保持原始贴,否则怎么进行交流呢?我想这点 ...

我的说法是不周密,不是不妥,不妥是基本否定的。
你说的话每句都是周密的吗?
例如“烨鹤兄的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为触球犯规的观点不妥。
这句话就是意味著你认为““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不为触球犯规”的观点才比较妥当。” 是不是也有漏洞吧?
所以,在我的帖子后面,批评我不够严密即可,在我的观点里的一个例句里找到一点不严密就另发主题帖,点名要人三思,而且自己用词也不妥,是否有点小题大作?
大家都是平等的讨论问题,你认为不妥,说一说你认为“妥”的表达不是更好吗?有必要自己不说等人理解你的意思吗?
周密是无底洞的,你同意的表达:
手持他球,通过他球触场上球(除外脚下自球和规则特定允许的情况以外),为触球犯规
就没有漏洞了吗?是不是还要指出:“击球员”手持他球.....,

点评

为了热爱的门球,为了正确认识有关门球的问题,,陈述己见,悉听尊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25 12:1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2: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0-25 10:23
我的说法是不周密,不是不妥,不妥是基本否定的。
你说的话每句都是周密的吗?
例如“烨鹤兄的手持他球 ...

为了热爱的门球,为了正确认识有关门球的问题,,陈述己见,悉听尊便。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8: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 齐布龙.东博 老师的关注和支持! 2.gif bb43.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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