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规则15 一门球的特殊规定 一门球具有特殊性,应予明确界定。但现行规则表达不明确,且有逻辑錯误。以至于引发许多争议。 本人意见,规则应写明:“一门球从开球区到一门后7.5CM区域,或过一门后自球出界,以界外球论;过一门后,自球未出界,以界内球论,但不享有双杆权;。” 这样规定,一门球过一门之前,不得撞击他球,可以请求暂时移开妨碍进一门的他球,就有了理论依据; 过一门之后,自球出界,以界外球论,如有撞击,被撞击的他球复位。 过一门之后,自球未出界的几种情况处理:①无撞击,则续击;②撞击他球,而他球未出界,就按正常规定——闪击他球——续击。③撞击他球,他球出界,有效,自球续击。而不是撞击他球可以不理,也可以再一次撞击他球——闪击他球——续击。撞击他球可以不理,就违反必须闪击后才可击球的规定;允许再一次撞击他球,按常规是犯规——二次撞击,这里又规定为合法,违反逻辑性。 上述“过一门”与“成功进一门”是两个概念。“过一门”是过程;“成功进一门”是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