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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8-26 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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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帖子捞上来再晒一晒,无非是觉得这个话由意犹未尽,还想接着说下去。
不久前,在山西运城绛县搞了个200个队参加的赛事活动(单打137,三人团体队63个),设的是裁判长,没有“总”字;
现在,陕西韩城正在搞着一个大型赛事,看到秩序册上的名字也看到裁判长戴的袖标了,名字前面没有“总”字。
啊,民间举办的赛事,在这个问题上都比较检点,也可以说是依照规则来。倒是冠名官家的赛事,时不时的出现 总 字。这不正常呀,得守规矩呀。
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还会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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