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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13年第四届镇江市门球联谊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10日在镇江市古城公园门球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5人制门球比赛。 三、参赛办法 1. 参加单位:镇江市4支门球队,丹阳市、句容市各2支门球队参赛。 2. 参赛人员: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年龄不限,性别不限,但必须身体健康,各单位自行把关,安全自负。 3. 每队限报10人。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可兼),随队裁判一人,运动员5-7人。 四、竞赛办法 1. 执行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 比赛在古城公园双连片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3. 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运动鞋。 4. 裁判员统一者裁判服。裁判帽、白手套。 5. 比赛用具:门球棒、号码布、教练员和队长臂章自备(中国门协认可的),其他赛会提供。 6. 比赛时只允许一人指挥,违反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7. 8支参赛队分两组,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取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决赛,决出名次。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1. 获得冠军颁发奖杯,第二、三、四名颁发证书; 2. 参赛人员纪念品一份。 六、报名及收费 1. 各参赛队请按报名表内容填写,加盖公章于2010年10月25日前邮寄至:镇江市中山东路8号第359医院检验科 ,邮编:212001,联系人:范炜,手机:13852918359。本市参赛队请将报名表直接交市门协范炜处。 2.不收取任何费用,外地参赛队统一安排午餐。交通费用自理。 3.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确系因故不能参赛请于赛前2天通知承办方。 七、未尽事宜电话联系 附件二:2013年第四届镇江市门球联谊赛报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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