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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1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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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利川晨曲 于 2014-9-3 19:46 编辑
“中国门球规则不是在一步一步的发展而是走着反复和曲折的道路,不能说每次修改都具有针对性,都代表着当时历史阶段的客观规律和发展的需求”
我认同此观点:三大亮点也有待历史验证,现在还不能说都科学合理了。门球规则的制定,应弄清门球游戏的起源,如果是源于战争,就要反映战争的特点;如果是基于竞技,就要体现竞技的特点。
中国象棋以谁先捉住将为胜;军棋以谁先扛走军旗为胜;如果门球源于战争,那么战争胜利的标志是什么呢?是不是以杀敌的数量多少为胜呢?
如果门球基于竞技,那么规则中有很多非竞技性罚则,使比赛带有很大的幸运成份,让比赛结果失去了唯一性。例如:闪击时改踩改放,未踩住自球而触及他球犯规,当手触及自球时抬起脚尖,谁知道踩没踩住自球呢?可是有的就判犯规,有的就不判,试想如果是夺冠高手,被这么一判就被淘汰出局了,结果让猴子称了霸王。再如:①球在四角擦②球到二门前,由于地上湿滑,闪击挥杆时不料自球溜出了脚底,按规则自球拿出界外,②球放在放球处(二门前),正巧二门后都是红方球,此时②进二门双杆,一打二带,结果让阿斗摘冠。这完全是人为的将②拿到二门前,让对方给清场了。这类失误本身只是一个小小的差错,其结果却是翻天覆地。等等,在此不一一列举,说明门球规则确实有待进一步验证和研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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