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2011比赛规则第18页,第六章,第九条,一、(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以下简称《规则》)。
请问:1、撞他球出界(自球在界内)是否属击球权结束?
2、撞他球出界(自球在界内)是否属犯规?
3、获双杆球后,打第一杆时,撞他球出界(自球在界内),还能打第二杆吗?
4、获双杆球后,打第一杆时,自球出界或撞柱,还能打第二杆吗?
本人认为:1、撞他球出界(自球在界内),击球权应该结束。
2、撞他球出界(自球在界内)属犯规,因为:
(1)、撞击他球后,他球出界,无闪击权被判罚停棒;
(2)、《规则》中已把他球出界(自球在界内)归入犯规。
3、获双杆球后,打第一杆时,撞他球出界(自球在界内),不能打第二杆。因为第一杆犯规。
4、获双杆球后,打第一杆时,自球出界或撞柱,能打第二杆。因为《规则》中规定,自球出界、撞柱不属犯规,则有打第二杆的权利。
在我参加的所有比赛中,裁判的判法是:
1、获双杆球后,打第一杆时,自球出界或撞柱,均判停棒。本人认为这与《规则》中的精神不符。
2、获双杆球后,打第一杆时,撞他球出界(自球在界内),均判继续打第二杆。本人认为这与《规则》中的精神不符。
希望门球爱好者发表意见,使门球规则能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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